Re: [討論] 給M板友,關於台灣主權未定論

作者: Miralles (褰裳)   2016-09-18 14:01:53
※ 引述《NuCat (騎烏龜去爬山)》之銘言:
: 會來這個板的人 不管立場為何 大部分都關心或說熱衷政治,不管你是愛國、愛台灣、愛
: 中國、日本還是愛你自己 總之或多或少 有這麼一股狂熱感,然而小弟希望這篇底下討論
: 的不管是政友還是政敵,能像板標說的「幹政治不幹板友」,因為本篇是關於比較複雜點
: 的國際條約問題,是要花點腦力的,若再幹來幹去,談不下去
這篇文發到半夜,辛苦了
說回文就回文,你算是言而有信
比馬英九朱立倫之流的9.2算是更像個人樣
但對歷史的解讀和對台灣未來的看法差不多是洪秀柱等級,令人皺眉
本人以下所言和習大大歐巴馬的一個中國原則完全相符
建議你好好學習天天向上。
: 好了 本藍不喜歡長篇大論,沒人喜歡看,台灣主權未定論的要旨,主要是說1951年舊金
: 山和約,日本放棄台灣的主權,並沒有說放棄之後還給誰,這一點被獨派大作文章,認為
: 中華民國不具台灣主權,是幽靈政府。
: 有關於台灣主權的更迭,近代該從甲午戰爭說起,1894年馬關條約台灣割讓給日本,這個
: 我想沒有什麼爭議。
: 1943年12月1日,美、英、中三國於華盛頓、倫敦、重慶三地同時發表開羅宣言,內容載
: 明“日本強占自中國的領土,例如東北地區、台灣和澎湖群島等歸還中國。
: 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促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第八項上重申「《開羅宣言》之條件
: 必將實施」
以上,宣言啦公告啦是二戰領袖會談時為同盟國戰略方向定調的發言
你拿到法庭上只是整理前因後果的一個佐證,不具備契約條約的強制力
否則戰後也不必簽各種條約來明確權利義務了
633捐半薪不也是「宣言」嗎?法院有沒有權力依此扣薪水?
投降派老是看方向有利就拿著雞毛當令箭,哄騙愚民塑造自己統治或是賣台的正當性
你的智力應該是正常人水準,裝傻拿這來當證據還談什麼理性討論?
: 1945年9月2日,中(中華民國)美英法等9國代表在東京灣密蘇里艦波茨坦上接受日本投降
: ,日本《無條件投降書》上開宗明義第一條就是:日本接受中美英共同簽署的,後來又有
: 蘇聯參加的《波茨坦公告》上的所有條款。
: 1945年9月9日,日本代表在南京向國民政府投降,受降代表為何應欽,同年10月25日,陸
: 軍上將陳儀受命為台灣受降主官,在台北公會堂接受日本代表安藤利吉投降,受降書上載
: 明“台灣全境及澎湖列島應交還中國,所有日本在台灣及澎湖列島的陸海空軍和警察,均
: 應繳出武器,聽候處理,希即遵行”
1945/9/9的降書全文哪來的「應交還中國」?你是記錯還是人云亦云故意扭曲史實?
1945/10/25在台北簽的降書和9/9是同一份。
日本當局寫的唯一一份降書是向盟軍投降
沒人那麼好心情台灣寫一份、琉球寫一份、越南寫一份,每個佔領地都寫一份
又不是9.2最愛的作文比賽。
https://goo.gl/YfvGPi
原文被你扭曲的關於台灣的部分:
∣二、聯合國最高統帥第一號命令規定「在中華民國(東三省除外)台灣與越南
∣北緯十六度以北地區内之日本全部陸海空軍與輔助部隊應向蔣委員長投降」
看清楚,這叫「降書」
談的是中國戰區的日本戰鬥人員依位置向同盟國解除武裝投降的方式和對向
不是談投降後土地資源怎麼分配賠償。更別說人民國民的國籍歸屬了。
此外,整篇降書依據的「聯合國最高統帥第一號命令」
正式名稱叫盟軍「一般命令第一號」
內容也完全是關於解除日本武裝的指示,無關賠償歸屬
https://goo.gl/9K9wHI
看看照片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509095010-1.aspx
這位腦袋裝漿糊的哈佛法律高材生,去年興高采烈的展示來當「台灣光復」證據的
就是1945/9/9降書
再說一次,裡面通篇只談日本戰鬥人員投降方式,沒談主權歸屬
繁體中文很難讀嗎?中國人?
為什麼這麼低級的騙術百耍不厭?
: 1951年《舊金山和約》第8條,日本服從、遵守盟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簽定的一切條約,
: 這等於是對於上開所有的再確認。
看清楚,一切「條約」,你上開所有哪一條是條約請指出來
關於台灣主權歸屬的部分麻煩高光強調一下
我第二條怎麼看都是「日本放棄對台灣、澎湖等島嶼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 接下來是1952年台日雙方簽訂的中日和約:
: 換文照會第一號稱
: “本約各條款,關於中華民國之一方,應適用於現在在中華民國政府控制下或將來在其控
: 制下之全部領土”
: 意思是中華民國有效控制的領土皆為中華民國領土
: 第十條
: “中華民國國民應認為包括依照中華民國在臺灣及澎湖所已施行或將來可能施行之法律規
: 章而具有中國國籍之一切臺灣及澎湖居民及前屬臺灣及澎湖之居民及其後裔。”
: 寫得落落長意思就是台灣澎湖等地居民成為中華民國國民啦
: 第四條
: “茲承認中國與日本國間在中華民國三十年即西歷一千九百四十一年十二月九日以前所締
: 結之一切條約、專約及協定,均因戰爭結果而歸無效。”
: 這裡自然包括馬關條約,台灣是因為馬關條約而割讓出去的,如果馬關條約無效的話,從
: 法理上來講,台灣從來沒有離開過中國
整個中日和約就是痴人夢話,否則國際上為何會不承認中華民國?
日本政府自己也認識到中日和約的荒謬性,所以在1972年宣告廢止:
∣日本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72年9月29日建交,兩國簽訂了《中日建交聯合公報》,
∣同時日本與中華民國斷交。日本外務大臣大平正芳在記者會上表明:「日本政府的
∣見解是,作為日中邦交正常化的結果,《日華和平條約》(《中日和約》)已失去
∣了存在的意義,並宣告結束。」
如果你說1952年中日和約定義馬關條約無效,法理上台灣沒有離開中國
那好,1972年中日和約又被廢止,馬關條約又有效了,台灣又離開了喔啾咪!
中日和約的荒謬性在於1949年12月就敗退到台灣的流亡政府
被同盟國各國在1950年開始認定滅亡,改承認中共
竟然能1952年在非主權所屬領土上和日本簽訂的中日和約
從日本手上得到已經被日本放棄而屬於盟軍的台澎當作自己的領土?
你要不要拿到國際法庭或是聯合國安理會去哭哭看有沒有人理你?
台灣當時地位是盟軍佔領地,主權屬於盟軍
你只是Chinese Taipei流亡政權,撐死了只是盟軍一員
在盟軍內部未通過的情況下拿什麼跟日本簽和約?
還能從日本手上要到已經不屬於日本的地?
戰敗國日本有處份盟軍佔領地的權力/正當性嗎?
請google維基百科中華民國流亡政府論自己慢慢讀,看看國際態度,我就不搬文了。
關於你提到的換文照會第一號
以下是中日和約中方簽約代表葉公超在立法院對的解釋
已經退守台灣無處可去的中華民國代表都不敢妄談主權歸屬
你可以繼續裝沒看到
 ∣1952年7月,葉公超在中華民國立法院的諮詢報告中,對於照會第一號是否具有
∣領土主權之法律效力,表示:「……換文所規範者,非和約之法律效力,而為
 ∣和約之適用。且換文雖為和約之一項附件,並非和約之一部份,其效力為臨時
∣性的……雙方換文中訂定的適用範圍是指我國政府控制下的一切領土,所謂控
 ∣制是一種事實的狀態,並無任何法律意義,與法律上之主權,截然不同……」
讀懂了嗎?
我跟你保證他自己都不敢講清楚自己理解的「法律效力」「主權」
才會講成這樣歪歪繞繞
不然有效就兩個字有效就好啦
日方對中日和約定義的台灣主權歸屬同樣不認為屬於中華民國政府。
自己爬文我時間有限。
你相信的「中華民國擁有台灣主權」只是國民黨找日本玩的家家酒改編成的搖籃曲
唱來哄台灣人作夢用的罷了,跟二戰結束的盟軍戰後處置無關。
不肯跟著作夢的台灣人怎麼處理?
就靠228殺乾淨啊。
今天呢?面對台灣主體意識抬頭,對軍隊控制力愈來愈薄弱的國民黨還能怎樣?
就是逼台獨走急獨路線、求解放軍殺過來呀。
所以事到如今,對想請台灣吃飛彈的統派,我請你們去吃屎已經算是爛好人了
: 當然了 這個台日雙方簽訂的所謂中日和約,後面還有故事就是了,只是有點累了 ,不想
: 寫下去
∣中華民國憲法第四條 (國土)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什麼叫固有之疆域?
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時,台灣實質上法理上都是日本的
也算是中華民國固有之疆域嗎?
國際上認知的中華民國不存在,不是列強都屈伏於中國的壓力
而是於法於理中華民國政府最多算是寄生在盟軍佔領地上的流亡政府
理論上,你怎麼看待ISIS,別人就怎麼看待ROC
可惜後者的血腥暴行發生在幾十年前,近年知名度比較低
被洗過腦的人夢很難醒,醒了需要點時間恍乎回神
我懂,我也是這樣過來的
不過醒過來很開心,中國政府就是一群狗娘養的人渣建立的剝削組織
台灣至今能不受該政府統治不能不說是大幸
對於你這種想把台灣交由中共當局統治的人我一向不知道他們腦袋是怎麼想的
所以板友的友字我不敢當
想找人和諧討論你可以換個人試試看,我涵養不夠也不覺得需要勉強自己
台灣人就是鄉愿才會被政客慣老闆吃得死死的
但我還是這種討論過無數遍的陳年老題累了。
9.2不是說理能說得通的。
你沒有更有力的論點或反駁的話,我們就到此為止吧。
作者: NuCat (騎烏龜去爬山)   2016-09-18 14:34:00
你的文章我很耐心的一字一句讀完了 陳水扁任總統期間遠見獨具 施行軍隊國家化 其造成的直接結果是國軍不再是古早意義的“國民黨的軍隊”或是“國民革命軍“,而是“國家的軍隊,“中華民國國軍”,毫無疑問的,目前的國軍仍然是恪遵憲法保衛國家的,還是那句老話,你要顛覆中華民國的統治權,可能必須拿出實力,而這個實力需要長久的時間和醞釀來換取,但絕對不是坐在電腦前面敲鍵盤,空有知識連隻蒼蠅都殺不死,更不要說擊敗國軍了,現在的你,連塗改身分證都辦不到,諒你也沒這個膽,你說是吧? M板友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6-09-18 14:35:00
推憲法早就死了,在1949年就死了
作者: NuCat (騎烏龜去爬山)   2016-09-18 14:40:00
憲法如果死了 蔡英文連上台宣誓就任都做不到喔情緒語言沒有用 如果你們要精確討論事情 不懂得語言的意義之前不該隨便亂用 如果憲法已經死了 民進黨應該直接制憲而不是修憲
作者: dritcritx   2016-09-18 14:42:00
歷史法理反駁不了就又開始跳針轉移焦點囉 N先生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6-09-18 14:42:00
若我說那個憲法只是個受TRA管束的基本法呢?
作者: NuCat (騎烏龜去爬山)   2016-09-18 14:44:00
推文打這個太長了 我有空回文吧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6-09-18 14:46:00
原本這個政權是由中國那邊逃過來的人所把持的,因為老李開放直選,這個政權已經被台灣人所取代
作者: NuCat (騎烏龜去爬山)   2016-09-18 14:48:00
中國那邊逃過來的人把持的? 你要這麼說的話恐怕原住民更有資格說是漢人渡海來強占的難道你要證明漢人河洛人來台時間早於遠古原住民
作者: Miule (Miule)   2016-09-18 14:49:00
這就是統派愛用人身攻擊嘴砲的原因因為拉上論戰的場域上,他們沒有能辯贏對方的武器(證據)可用,在公平競爭的瞬間就已經輸了這也是為什麼政論節目上一糾彈到KMT在台沒有被社會公認為
作者: NuCat (騎烏龜去爬山)   2016-09-18 14:52:00
哈哈 果然嘴砲無敵啊 原po。是是 你好棒 你只坐在螢幕前等人家的努力開花結果 自己拿著自己都不承認的身分證健保卡在享用公民程序,對 你最厲害 對~~好聰明 好投機
作者: Miule (Miule)   2016-09-18 14:53:00
錯的歷史罪行,KMT派來的人就只能大聲插嘴打斷話題因為這些全都是「開始辯論之前就已經輸了」的東西
作者: NuCat (騎烏龜去爬山)   2016-09-18 14:54:00
樓上開始跳針囉
作者: Miule (Miule)   2016-09-18 14:54:00
用謊言編造出來的東西一旦沒有權力掩護,根本是不堪一擊
作者: NuCat (騎烏龜去爬山)   2016-09-18 14:55:00
嘻嘻 不用急 你還有台灣地位未定論耶 以後拿著這個出國旅行好了 海關檢查護照 你說沒那個東西 但是我有“台灣地位未定論”我對你沒有敵意 但是我滿同情你的 請當個表裡如一的人不承認 撕了它!不喜歡這女的 甩了她!千萬不要含辱忍垢過一生啊 做自己你想想口袋 皮夾裡的證件 全都是幽靈時代留下的罪孽 中華民國耶…想一想就噁心 怎麼他媽還能留在身上玷污我們清新的台灣魂呢?
作者: Gunsroses   2016-09-18 15:29:00
自己提法理論 講不過人家又扯回實力論 好膩
作者: Birdwood (鳥木)   2016-09-18 15:39:00
9.2超番的
作者: Fongin (步萊恩)   2016-09-18 15:45:00
台灣=台灣統治當局 Governing Authorities on Taiwan ,GAT
作者: goenitzx   2016-09-18 15:50:00
我對紅藍還是其他各種統派就是有敵意 咬我啊
作者: tomchow76   2016-09-18 15:59:00
9.2整個就是垃圾 只會進行小學生式的叫罵與跳針...
作者: NuCat (騎烏龜去爬山)   2016-09-18 16:41:00
國內泛藍統派打成中共同路人 而實際上你也的確抱有主觀敵意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6-09-18 16:43:00
wow,難不成Nucat是要反攻中國哦?
作者: NuCat (騎烏龜去爬山)   2016-09-18 16:43:00
從你講的所謂投降派、急著把台灣交給大陸等字眼 先入為主的語氣極強我就奇怪了既然你那麼痛恨對岸中華人民共和國,怎麼他們和日本簽訂的中日建交聯合公報,又為你所用了呢?為了凸顯中華民國在台不合理,連這種文件也變成你的佐證資料自己不覺得可笑嗎?你要知道如果你認定中日建交聯合公報為真的話,上面載明“台灣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難道你寧可承認中共對台的主權,也不承認中華民國在台的主權?請拿出點良心和自尊,正面回答我的問題更何況這份文件不只國民黨不承認 民進黨的立場更不可能承認
作者: cangming (蒼冥)   2016-09-18 16:54:00
華獨派正當承認對方是一個國家不是基本常識嗎 加油好嗎
作者: NuCat (騎烏龜去爬山)   2016-09-18 16:55:00
樓上你程度不夠 就別出來丟臉了吧 哈哈
作者: cangming (蒼冥)   2016-09-18 16:55:00
還是又要自慰對岸是我們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呵呵 連自然法都不懂的 笑人沒常識 加油好嗎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6-09-18 16:57:00
都講日本政府2012年已否認把台灣給中國,是要跳針到幾點
作者: NuCat (騎烏龜去爬山)   2016-09-18 17:07:00
算了吧你的論點漏洞一大堆 連中日和約都可以說成是違反舊金山和約的非法文件 你要知道那份文件是在美國的施壓和催促下完成的 沒理由不承認,更不像你所形容的“國民黨找日本玩的家家酒改編成的搖籃曲”,思想如此偏頗,用詞如此幼稚,還「被同盟各國在1950年認定滅亡」,這也是你自己瞎掰想像的,美國可沒這個意思,你的文章主觀偏頗的個人情緒太多了,建議你學好客觀論事法則再來所以獨派的很多根本沒有自己獨立思考能力,虧你們敢稱“'獨”,日本的立場半世紀多轉三次彎,1952年一次,1972年再一次,2012年再轉一次,你還沒看夠嗎?哪天台灣會不會被犧牲掉,讓他改口再說是中國不可分割的領土?這種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的信用?你敢信?跟你們講道理真的很累 哈哈哈 原來我錯了 你們根本不想講理只想胡扯 好吧 你們去相信1972中日建交聲明吧 台灣不屬於中華民國政府管轄 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作者: goenitzx   2016-09-18 17:37:00
台灣就屬台灣人 就是不屬中國 不管你哪個中國
作者: NuCat (騎烏龜去爬山)   2016-09-18 17:45:00
不好意思 國號就擺在那 中華民國 你領這個證件也超過10年了
作者: goenitzx   2016-09-18 17:48:00
是 中華民國 並不屬北京中國政權管轄 而是台灣人在管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6-09-18 17:57:00
嘖嘖嘖,舊金山和約在NUcat的眼裡是可以隨時廢掉的東西哦
作者: NuCat (騎烏龜去爬山)   2016-09-18 17:58:00
所有人為創造的東西都是可以隨時廢掉的東西 只要你實力足夠德國撕毀凡爾賽合約 示範給你看過一次了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6-09-18 18:00:00
所以你認為日本會撕毀舊金山和約?
作者: NuCat (騎烏龜去爬山)   2016-09-18 18:02:00
不是 我的意思是 馬的 這種簡單的道理 每個人都知道吧沒有足夠實力做後盾的合約和契約 法律 全部都是廢紙一張即使你法律台獨有那麼萬分之一的可能好了 給你玩成功了國際認定你台灣法律地位 住民自決好了 你認為中共會放任你不管嗎?你問他導彈恫嚇你 講不講道理? 你覺得人家會理你?兵荒馬亂、身逢亂世,這兩個拳頭 就是道理 知不知道啊?
作者: goenitzx   2016-09-18 18:07:00
台灣建國後當然要準備戰爭 不對 現在就已經在準備畢竟鄰居住個中二神經病患者 不可不防
作者: cangming (蒼冥)   2016-09-18 18:08:00
因為覺得不可能 就放棄思考才顯得可悲吧
作者: goenitzx   2016-09-18 18:08:00
而且戰爭並不是台灣方面的錯 難道不是中國意圖侵略的錯?
作者: gh34163 (這。)   2016-09-18 18:23:00
連中文都看不懂,應該不是中國人啊?
作者: NuCat (騎烏龜去爬山)   2016-09-18 18:54:00
發現了嗎 你現在終於注意到自己在嘴炮了 事實上你在國際間說台灣自古不屬於中國 台灣地位未定論 人家只當是瘋子呵呵 通篇強詞奪理 包含被你一直叫得很了不起的美國 都是從無法走向有法的 誰是法盲 還用說嗎? 你以為光你一張嘴叫叫國際會承認你民族自決? 幼稚也要有點限度你一直在說盟國 很明顯的蔣介石當時的中華民國 就是盟國一部分 當時是依據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正式接收台灣 我管你怎麼想的 事實就是事實 如果不服? OK請你拿出武力來證明否則端那些未定論什麼的 我只能笑笑 你也只是出一張嘴你真的有種的話 就不要行使中華民國公民權 敢不敢? 敢不敢?東拉西扯的 一點膽識都沒有 你比鄭南榕差的遠了像個男人一樣言出必行啊 上街示威給我看看 要求制憲正名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6-09-18 19:12:00
好啊,那請你的中國去提台灣問題案重審啊,Nucat
作者: NuCat (騎烏龜去爬山)   2016-09-18 19:12:00
呵呵 沒膽的傢伙
作者: goenitzx   2016-09-18 19:16:00
事實上東南亞各國民族自決建國很多是在盟軍的幫助下才辦到的 並不是先建立起足夠威嚇的軍事實力才建國然而台灣就偏是個特例 一直拖到現在沒處理(或是故意的)要翻自古以來台灣數千年不屬中國就是現實 沒甚麼好辯
作者: NuCat (騎烏龜去爬山)   2016-09-18 19:52:00
馬關條約就是典型在侵略戰爭割讓出去的中國領地
作者: goenitzx   2016-09-18 19:55:00
清國血腥殖民自以為台灣屬中國有權割讓更別說條約上寫"永久割讓" 開羅時就反臉說日本竊據這是今天送你 明天說妳偷東西的概念
作者: Zphoenix (細雨雙羊湖)   2016-09-18 21:04:00
推 被統派應該很恨洗腦教育中斷 變成眾人皆醒我獨睡
作者: NuCat (騎烏龜去爬山)   2016-09-18 22:18:00
嘻嘻 原po高潮了耶 三兩句話逼得你現出原形 幻想亡國奴好啦好啦 你說的對喔 乖 中華民國亡國了 身分證是假的一切都是幻覺 嚇不倒~~我低
作者: micotosai (日本語が半人前の俺様)   2016-09-18 23:10:00
講了一大堆,結局就支那人傳統的阿Q勝力法落跑XD支那人很喜歡講古說大義名分,但知道講不過又開始扯拳頭比實力,但現實就是台灣不是支那人在管。然後拳頭又比不過美日台。下場就是等等泡在網路世界說世界是強國人的
作者: NuCat (騎烏龜去爬山)   2016-09-19 02:03:00
咦?? 你怎麼還在? 民政府歡迎您 快去喔 ^.<早點面對現實吧 台灣在1945就實質被國民黨部隊接收了 依據的就是開羅宣言等一系列的法律鏈 不是你想翻案就翻得掉的也許你還要爭議開羅宣言 波茨坦公告的效力問題個人看法啦....關鍵不是法理理論夠不夠牢固 而是有沒有具體被執行波茨坦宣言第11項:日本賠償得以工業物資賠償 中美英蘇都據這條各搬了一些物資和工業器材 軍艦回本國 當時的國民政府得到雪風號 後改名丹陽號也是因為這個歷史緣由 我想總不會說波茨坦第11項有效 第8項無效吧??? 不過我想你一樣選擇無視就對了所有二戰後的領土問題在1945年就處理完畢了 不論是舊金山和和約 茲戈熱萊茨條約 日蘇宣言 還是最終解決條約 都是1945年變遷後現狀再確認而已 而你癥結的點在於就法理層面意義來否定中華民國實際管轄台灣這個正當性 現實性 其實是相當幼稚的 照你這樣想法 連陳水扁 蔡英文執政都不具有正當性我的看法啦 你可以考慮看看 去加入民政府(還是你已經是?)否則不管你反駁的文件疊的再厚 理想再崇高 都只是蒼白無力的話術而已 騙騙沒知識的吱吱可以 可是在有點思考能力的人看來 漏洞一大堆 ㄟ 相信我啦 去加入民政府 你幹事有股傻勁我看好你 GOGOGO
作者: dasfriedrich (天行健)   2016-09-19 07:42:00
最後幫補「宵月號事件」,上面一群要求「戰勝國」待遇的應該也是9.2。請自行參拜Google大神
作者: NuCat (騎烏龜去爬山)   2016-09-19 12:15:00
哈哈 你不要急的跳腳嘛 這樣看起來很像小孩子對你這樣不分青紅皂白的罵街式回文 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談下去了 我最後再提醒你一件事情 按你的說法 ROC早在1949就已經亡國了 對吧?可是直到1971,才正式退出聯合國喔,甚至在這期間ROC一直是常任理事國,名義上還是世界5強,你在法理上又要怎麼去騙其他人說ROC亡於1949?你啊你…算了吧!利用言論自由妖言惑眾 真low
作者: Miralles (褰裳)   2016-09-19 12:46:00
向前看吧。
作者: NuCat (騎烏龜去爬山)   2016-09-19 12:54:00
乖 看看你的身分證(摸頭) 奉公守法 當個良民 不要整天散播不實的亡國言論 我不想看到你哪天因為內亂外患罪入獄服刑
作者: shivaeye (瑜字營)   2016-09-19 13:15:00
中華民國身分證,在國際上是無國籍的,醒醒吧..
作者: dasfriedrich (天行健)   2016-09-19 14:57:00
醒醒吧!你拿的護照也是無國籍的!你可以塗改封面,有本事把內頁ROC也塗掉,我就說你真有種!還有,塗改內頁之後記得還要伴隨成功入境他國唷!中國與香港就不用去了,敵國嘛!日本可以試試?哈!逃避現實,不曉得只敢魔掉護照封面的字,卻不敢改內頁一字,這算不算逃避現實?我們還差得遠哪!然後咧,碰到「宵月號事件」的「戰勝國國民」定義,就一字不提了?我是可以理解不想擠地獄船的想法啦,只是就別在自吹自擂,難看而已。
作者: NuCat (騎烏龜去爬山)   2016-09-19 21:38:00
你的1949亡國論根本站不住腳 如果你所論為真 ROC如何任常任理事國長達20多年之久 嗯?造謠也要有個限度我跟你講法理你又跟我提竊佔 你的路線有點混亂啊 要不要統一一下你的想講論述啊 小朋友 好啦 折衷一下 所以是中華民國1972年亡國了?是不是?我個人籍貫在桃園 祖上籍貫在成都 怎麼了嗎?第二個問題 不同意 三民主義統一中國 共豬和獨狗都是要打倒的對象依照你的論點 你和我才真的都是亡國奴啊 嘻嘻 真有你的兩個亡國Loser有什麼好嘴砲的 反正國家都沒了 你以為做這些事情有意義嗎別整天正事不幹做這些無聊事情了 即使你真的駁倒我了 現狀也不會改變 孩子 台灣民政府需要你!好啦 繼續笑 讓你開心也挺不錯的 記得把口水擦一擦喔被你說鍵盤我比誰都難過啊 HAHAHA 台獨鍵兒 獨立鍵國萬萬歲
作者: dasfriedrich (天行健)   2016-09-20 00:41:00
看你崩潰賞你個推,你沒研究的東西多著哪!連google大神都懶得去參拜......你還要討論啥?想自爽就自己去磨護照封面,沒本事改內頁就說一聲。你連我一開始問的問題都沒鳥,我有義務要回你問題嗎?說真的啦!要獨立就認真搞,未定論講了幾年,結果呢?在島內自嗨而已,國際上誰理你啊?如果改國號就能進聯合國,就改啊?問題是你真的信這種鬼話?我才不在乎拿的是ROC還是TAIWAN的身份證或護照,有用就好。但是事實卻是:你不敢改ROC護照的內頁,因為會失效,被國外海關打槍遣返,沒錯吧?然後呢,討論可以跳針腦補到愛國同心會與白狼身上也是一絕,等等會再補你個推,請繼續加油唷!補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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