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j533kevin (烏鴉)》之銘言:
: 靠杯剛剛斷線,打的一堆都不見了
拍拍~囧
: ※ 引述《DICB (曾經擁有)》之銘言:
: : 樣
: : ,
: : 這位 dj533kevin大大鄉民大大,你搞錯很多重點!
: : 第一:
: : 加班費問題!
: : 加班費時薪*1.33*2+加班費時薪*1.66*2和加班費時薪*1.33*2+加班費時薪*1.66*6差別多
: : 大自
: : 己算吧!
: : 不要只會嘴砲!
: 謝謝你幫我把公式列上來
: 我要問你的就是這個,為何一邊時數是2+2,一邊是2+6,你的計算標準是什麼?
: 是左邊一休只上4小時,右邊0休上整天?這樣比較不公平吧
: : 第二:
: : 你當作所有企業都是大企業?
: : 員工數都好幾百人?好幾千人膩!
: : 都不會有10~20人企業的員工膩!
: : 還有目前台灣是以「中小企業」為主為多數,你自己想就影響多少人了!
: : 老闆說什麼員工可以正常反駁膩!
: 中小企業定義是在資本一億元以下 或是 員工數100人以下
: 就算不提100人,20人公司,老闆就會為了凹你一天薪水,動其他19人的假?
: 那萬一同時星期一到五都有人請假怎麼辦?
: 天天都放假,就是家樂福?
: : 第三點特別重要:
: : 這個無法解勞工只能被平白無故被壓榨!
: 我一直以來都是說 舊制 < 一例一休
: 我一直以來都是說 舊制 < 一例一休
: 我一直以來都是說 舊制 < 一例一休
: 一例一樣會被補休,甚至二例老闆還是可以凹補休
: 所以我不知道你這個論點是要講什麼
: 如果你要拿二例來比,那就固定拿二例
: 我的立場一直都很固定,就是只談一例0休跟一例一休
: : 何況一例一休+砍七天送廢老闆!
: : 真棒!
: : 還有說二例廢老闆能逃過的人麻煩去查查勞基法規定好嘛!
: : 例假上班規定:
: : 要送資料給「主管機關」!
: : 那麼例假上班有沒有照實給與勞基法規定一目了然,除非你能說主管機關的人跟廢老闆勾
: : 結!
: : 可是這樣一勾結主管機關的人就卡犯罪事實了!
: : 至少瀆職跑不掉甚至嚴重一點是卡「貪污」條例!
: 其實剛剛打很多要一口氣回覆板友問題的,可是斷線我就不想重打了= =
: 簡單講一下:
: 1. 一直都有資方反對一例一休,特別是調升加班費之後
: 請 google 一例一休 資方 反對
: 有客運公司,跟不去勞資協調會的新聞
這點我也有GOOGLE到,只是很好奇目前工商風向感覺相對少見,還是這是我的錯覺
又或許是絕大多數已經周休二日所以無感也不反對.
: 2. 舊制大多數的公司其實都周休二日了,對他們來說現在法案卡著,多七天假是
: 增加的成本。
這點我同意,多七天假的確增加成本,我想這也是反對政府恢復七天價的主因
: 3. 對以前就周休二日,不常加班的老闆來說:
: 不常加班,所以一休加班費可接受,
: 但是多放七天假,實際上班天數減少了
: 這樣比較的話,他們會增加成本
這點我納悶的是,上班就是上班,一休加班是上班,七天上班也是上班,
因為不常加班所以一休加班費倍增可接受,但是七天讓員工放假就無法接受?
再者七天假最多就七天,但是一休加班根據當年度產業變化物價變化訂單變化都會有所差異
或許總額少於7天又或許多於7天,這對於老闆來說是個變數,
只是我就不太確定在周休二日企業中,整年度休息日加班時數大於七和小於七的比例了
: 4. 因為現在老闆可以接受一例一休,代表這個法案一定對他們有利?
: 持這個論點的朋友,請問每年的勞資協調結果,例如調升最低薪資,
: 資方接受所以對他們有利?
: 或是反對來說,勞團最後接受了,代表他們也認可這樣的調整是ok的?
: 不,對老闆來說,民不與官鬥,與其一起抗議,讓現況維持案子卡在立法院,
: 多放七天假,還不如配合政府,也許還能打好關係做生意。
應該說我好奇的是在七天假和一例一休這兩個比起來,老闆們對於一例一休接受度高
對七天假接受度低,這兩者之中老闆覺得一例一休較有利,
1.其中原本周休2日老闆賺到七天工作日,
2.周休2日但偶爾加班的老闆賺到一休加班費與七天工作日的差額
3.周休2日常加班,
4.甚至工作六日是常態的公司,應該會虧吧?
而這之間的差異老闆們不知道嗎?
至少個人覺得前兩者的案例老闆即便少那七天工作日
應也不致於影響營運,當然應該有例外XD
而後兩者的企業只要每年付出七天假就能少了每周付出的額外一休加班費.
最後,同意民不與官鬥,比起硬爭到底不如讓法案順利推行,也便於除錯
只是這又讓我好奇,工商若不與官鬥何必反對七天假反到讓政府跳票承受轉彎的嘲諷
進而影響到立法院的運作呢?
一例一休終將通過,到時候實務上會發生什麼狀況就很清楚了
另外我想問的是,是否一例一休可能發生我說的那種相對極端的狀況呢?
(移花接木變形一休加班費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