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台中】制度缺陷 註定人民上法庭相告悲劇
德國鄰里用法規到台灣被無限擴張
德國的重劃建立在合理的土地使用邏輯,參與者百分之百同意,且屬於鄰里性,規模小,
引進台灣卻統統變調。不只面積愈來愈大,政府為了獎勵自辦重劃,引進多數決,政府被
迫進場,角色卻非常曖昧。
九月二十一日,反迫遷大遊行前夕,總統府副秘書長姚人多來台中接受陳情時,有個人明
明自拆期限就在十五天後,卻滔滔不絕幫台中、幫高雄其他爭議案聲援,隻字未提自己。
他是台中黎明幼兒園執行長林金連,是台中黎明自辦重劃區的受害者,跟大多數自辦重劃
有著相同的命運,由於重劃會片面主導重劃進行,引發數十個司法訴訟。而他的官司一路
贏到最高法院,最後卻被駁回。若要保住幼稚園,繼續循司法途徑證明自己是對的,得籌
出二五○○萬元,才能擋住強拆的怪手。
一開始大家都反對,很多謠傳
這個有四十年歷史的幼兒園,全盛時期學生超過千名,現在卻寥寥無幾。早在得知重劃案
可能無法逆轉時,擔心造成孩子的心理陰影,林金連決定不再招生,等到事情解決再繼續
,沒想到一拖就是八年。
會從事教育工作,跟林金連的爺爺有關。日治時期的皇民化運動,杜絕了漢文化的傳播。
從小好讀書的林爺爺成立私塾,傳承漢學,「這在日本殖民時代是很危險的,但他無非希
望更多的台灣人能認識字,可以做更多的事。」
林金連從小跟爺爺走得近,「耳濡目染之下,覺得教育工作是受人尊敬的。」他提到,爺
爺知道人民過得苦,不收學費。唯一的回饋,是過年的時候送東西來,一斗米、一隻鵝、
一顆菜,都代表感謝。以前舊體制下,附近十六個里有十二個里長都是他的學生。
父親受到影響,開了這間幼兒園,而他也去進修教育,繼承父業。二○○八年,他第一次
聽到這裡要重劃。
「我們對重劃不是毫無概念,過去台中有很多公辦重劃。當時只聽到風聲,沒想到進度那
麼快。開始覺得有點奇怪,原來不是政府來做喔?所以一開始大家都反對,很多謠傳,怕
他們做一做就跑了。」林金連說。
一堆偽造的開會委託書
他提到,第一間重劃公司來談時,他簽下同意書,「因為對方提供很好的條件,願意幫蓋
一間新的幼兒園。」後來換新公司接手,溝通卻不太通暢,幾次之後,就直接法院見。
○九年,重劃公司告他妨礙施工,要求法院判決拆屋。訴訟過程中,林金連請律師去閱卷
,才發現對方偽造開會委託書,「我三天沒睡覺,比對發現一堆都是偽造的。去跟法務部
、地政局檢舉,連回文都沒有。後來直接提告,也是不起訴。」
接著,開始了漫長的纏訟過程。七年間,林金連花了上百萬元打官司,打到更二審,卻逆
轉敗訴,「有五個法官都判我贏,卻在最後一個輸掉。」接著,除非他籌出二五○○萬元
的擔保金,才能繼續打下去。
林金連不是個案,跟他一樣不服重劃會,在各種官司裡來來去去的地主還有很多,循司法
追尋公平正義的代價,得付出高額的金錢與時間。被委任多項自辦重劃訴訟的律師柯劭臻
表示,與重劃相關的訴訟依據不同的爭議,大概可以分三種:配地無效、拆除地上物、行
政訴訟。
「配地無效」主要針對重劃會片面主導,抵費地分配不公平等等;而「拆除地上物」常是
補償費未經協調,或地主被誘騙簽下同意書;「行政訴訟」則是針對重劃會,偽造文書、
工程經費灌水、政府未實質審查等。
訴訟形式多元,若進度不一,常造成配地訴訟還沒判決,房子卻被拆了。柯劭臻指出:「
每個法官見解不同,就像抽籤,抽到好的法官就有機會,抽到壞的法官就沒輒。」像半夜
被拆除的賴家,配地無效從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一路贏,卻因為拆屋訴訟先敗
訴,就被拆除。但林金連是拆屋訴訟一直贏,最後才敗訴;配地一直輸,目前還未定讞。
林金連之所以可以「一直贏」,是因為台中市政府沒有做出實質「調處」。柯劭臻指出,
如果配地有爭議,重劃會要跟地主協調。地主若不願意,政府得負責來調處。
「調處需做出結論,當事人不服,才能循司法救濟。」柯劭臻指出:「但台中市政府沒有
做過實質調處,每次都沒結論,法院認為這有問題。」不過,政府還是讓兩方吵不停,每
次調處都破裂,林金連的訴訟也一直贏。結果到最高法院,卻突然換了見解,認為若已提
供多次協調機會,調處還是不成立,這種「不成立」也算是一種調處。
調處程序,反映了一個極大的問題:政府在自辦重劃中的角色到底是什麼?
備查是「誤植」,案情大逆轉
台中市政府地政局重劃科科長余俊政認為,目前只能訴諸司法解決,政府無權介入。他也
提到,重劃僅是開發手段,黎明幼兒園有計畫道路穿過,若林金連不想參與,須在幾十年
前都市計畫程序就表達異議。問題是,當時未通知所有權人,也就是說林金連完全不知情
,多年後將有一條大路貫穿幼兒園。
實務上,重劃每個階段都需經過政府審查。包括重劃會組成、重劃計畫書核定等等,都有
政府把關。黎明自辦重劃區地主賴俊宇就提到,之前曾旁聽永春自辦重劃行政訴訟案開庭
,承辦人直接在法庭上表示,主管要他審核計畫書「不要看那麼細」,法官還很錯愕地問
說:「你剛剛是承認自己沒有實質審查?你不知道法律規定要實質審查?」
這也是自辦重劃受害者追著林佳龍打的另個原因,「再怎麼不作為,也不應該扯人後腿!
」柯劭臻氣憤地表示,如同上述在法庭中承辦人的自述,明明法定政府要審查,胡志強時
代的書件上還會大剌剌地寫著「備查」。
後來,這些「備查」開始勝訴,政府卻慌了。一五年一月,林佳龍政府在相關訴訟回文給
法院,表示老胡寫備查是「誤植」,其實有實質審查。許多官司被這麼一搞,案情大逆轉
。
但余俊政也喊冤,指出後來爆出的爭議案,他們都回頭一一檢視。記者詢問,今年五月,
黎明自辦重劃才被起訴灌水七百多名人頭,而此單元至少二五○○張同意書,政府一張一
張比對?余俊政點點頭,指出若有問題的數量不影響重劃效力,他們就無權撤銷,人民才
會認為政府無作為。
哪來的人力審查每個程序正不正義?
但林金連相當不以為然,「一個重劃科不過十五個人,十幾個重劃案,最好是能一張一張
比對!」最終,重劃會違法與否、行政機關是否怠惰,都只能推給司法解決。
如黎明自辦重劃的另一個地主呂先生,從「偽造文書」告到「政府瀆職」,見過一堆光怪
陸離,他舉例,「好多個登記買賣的人頭根本早就死了,誰去偽造的,沒人去查,也沒被
起訴,我現在幾乎不相信司法了。」
政大地政系教授戴秀雄表示,自辦重劃引進台灣後註定是個悲劇。台灣的重劃制度引自德
國,在德國,參與重劃是國民義務,「如果你的土地形狀很奇特,不只你自己不能用,也
妨礙到別人。」但德國的重劃建立在合理的土地使用邏輯,參與者百分之百同意,且屬於
鄰里性,規模小,引進台灣卻統統變調。
不只面積愈來愈大,政府為了獎勵自辦重劃,引進多數決,政府被迫進場,角色卻非常曖
昧,「公務員的角色,有多大的能力去審查規劃案合不合理?一個重劃科有多少人力,能
去審查每個程序正不正義?」戴秀雄提到,「人家都多數決了,政府要不要准?最後,政
府通常會選擇,只要技術上符合建築與都計規範,我就准,以免惹事生非。」
「我們的制度缺陷太明顯。」戴秀雄指出,胡志強卸任前大手筆開放了大面積的自辦重劃
,註定了今日人民上法庭告來告去的悲劇。
制度已被證明有缺陷,修法又緩不濟急,是反迫遷團體不斷找上國家最高權力中心的原因
。柯劭臻指出,她在今年初統計,光是一個重劃區裡的訴訟案就可以超過五十件。讓人民
在司法中纏訟已是悲劇一樁,倘若政府不願回應「暫緩爭議個案的需求」,她只希望,政
府至少不要再扯後腿。
http://www.new7.com.tw/NewsView.aspx?t=08&i=TXT20161020134453HO3
作者:
nawabonga (vista不到三年就玩完)
2016-11-03 02:02:00問題是總統是行政權最高沒錯 但她也沒權力干涉司法案你說她要憑哪一條法律授權依據來「暫緩爭議個案」?她有最高權力 但這權力是法律授權給她的 不是皇帝!
目前傾向 要求立委儘快完成《都市更新條例》的修法,針對違憲條文作全面性檢討 ...
針對面積這件事 不早就修法完成瞭嗎..現行都更也是要80%面積持有人同意參與
作者:
mrfreud (冰點後就是終點。)
2016-11-03 19:38:003樓瞎扯什麼 拆除是行政執行 行政權不動怎麼會拆.......鬼扯什麼司法權 到底知不知道自己講什麼啊 笑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