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蔡正元:台獨份子都是閃兵慣犯 戰爭

作者: hikki82119   2016-11-04 17:11:04
※ 引述《boyo (腦科學先生)》之銘言:
: ※ 引述《xup61i6bp4 (Aren)》之銘言:
: 台獨份子: 依照中國反分裂法, 所有中華民國國民都是台獨份子
: 蔡正元文章大部分不對
第 100 條
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以強
暴或脅迫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
預備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這段話更不對,在本國法律面前「台獨」就不允許存在
"中華民國"是台獨怎麼沒半個人觸碰到這條法律?
早年舊法還沒修、綠營的聖人鄭楠榕還一直在抗議這一條
現在也只有言論能主張「台獨」,真正去搞台獨體制下允許?
: 但是台灣抗拒中國併吞跟侵略的壓力 的確需要一隻強大的國防軍
: 台灣最近兩場入侵 1895日本的乙末戰爭 與1947 228事件
: 乙末戰爭 台灣人靠著反抗軍從北打到南 給日本人重大殺傷
: 第一波上陸的近衛師團傷亡慘重 還打死了天皇的舅舅
: 逼不得以又從本土調來兩個師團跟出動聯合艦隊
: 228時 全台灣能打的本土武裝 剩下27部隊
: 就算是只有兩百人的27部隊 也多次給國民黨軍隊重創
: 現在國軍的戰力 大家當過兵 心理多少有點底
: 你不能說好 至少拉出去能打 有槍有子彈有編制 全世界是排的上名的
: 稍微改造一下 就會很好用了
: 本土政權有些人腦筋要清楚一點 現在國軍幾乎都是台灣的子弟兵在服役
: 跟當年殘殺本省人的軍隊 結構上已經幾乎完全不同
: 至於那些閃兵什麼的 老實講替代役就全廢了也就算了 兵就不夠還搞一堆有的沒的
: 真的該服替代役的是女生吧
: : ,
: : 委
: : 台
: : 、
: : 沒
: : 總
: : 支
: : 灣
: : 忠
: : 沒
: : 叫
: : 灣
: : 年
: : 不
: : 套用無腦蛆蛆的行為模式。
: : 要統一就去簽志願役阿,現況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不同國家,別跟我說你們不是
: : 想統一只是想維持現狀什麼的,人家侮辱中華民國國旗,在國際上霸凌你們都乖乖閉嘴,
: : 這不要緊,但以周子瑜小妹妹事件來說還能說是國內挑釁的,這不是想統一?
: : 那麼愛統一去簽一簽啦,跟中共來個裡應外合把台灣打下來阿。
: : 對了別忘了你們還在台灣用中華民國身分證,還是真的以為自己是中共人民?
可是有位拿中華民國身份證、指稱"台灣不是國家"
召開記者會霸凌"中華民國" 對周子瑜事件感到生氣的人怎麼消失了?
作者: rexn (中間)   2016-11-04 17:16:00
哪有消失? 轉個彎,道路無限寬廣
作者: Marino (馬利諾)   2016-11-04 17:29:00
? 講啥阿 人家是說反分裂法你扯到哪裡去就算要講刑法一百條 修正後早就可以推動臺獨了只是不能以暴力脅迫的方式
作者: shirman (幼稚小鬼)   2016-11-04 17:50:00
不懂法跑出來秀下限
作者: wolfmind   2016-11-04 17:53:00
刑法100條喔 呵呵
作者: johnny3 (キラ☆)   2016-11-04 17:55:00
不要暴力脅迫就行了 例如可以公投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6-11-04 20:32:00
哇肏 刑法100條 你還活在30年前?
作者: rx178mk2 (..............)   2016-11-04 20:46:00
時空旅人再現?
作者: ddg00000 (RedHot)   2016-11-05 00:35:00
李任內就廢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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