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6-11-06 01:23:06※ 引述《DICB (曾經擁有)》之銘言:
: ※ 引述《sanae0307 (戰艦神通)》之銘言:
: : 要預設老闆守法或不會守法請統一
: : 在那邊二例就會守法,一例一休絕對不會守法
: : 這是什麼設定?難道二例有正義之光能保證絕對不會有不守法的老闆?
: : 真他媽可笑又可悲
: 我說真的我真的搞不清楚猴群和綠衛兵的腦袋耶!
: 一例一休+砍七天:
: 一例一休:
: 有合法的三大漏洞可以鑽!
: 一.
: 888664!
: 二.
: 假與假的衝突!
歸結以上問題, 只要確立休息日不能排入正常工時 (可隨雇主隨意分配)
平常的出勤日一定是非 休息日/例假日 以上的漏洞就沒有了
這個我覺得支持一例一休派都已經相信是制度是這麼設計的
但是顯然沒有辦法讓人很快了解
我對這個癥結點也是看了兩三個禮拜討論之後才確認
: 三.
: 休息日上班給勞工換補休,後續在不准勞工放補休,在幾個月後請勞工吃龜苓膏!
: 以上都是合法行為!沒有非法成份!
這個問題不只休息日, 現在的國定假日一樣有這個狀況
很多單位將今年的 10/25 10/31 11/12 12/25 的假期延到 明年 2/2 2/3
甚至是一個期限的補休 (例如明年三月底以前放完)
這不單只是休息日的問題, 也是其他休假日的問題
我的想法是, 如果假期需要出勤 應該先把補休日的薪水預先領取 (多加一日薪)
補休日當天就不給薪了, 如此可以避免約定補休卻休不到 兩頭空的狀況
在這段時間討論中
除了第一個問題的爭論外
我想另外一個讓我搞不清楚的就是
第 39 條的"休假日" 和 第 40 條的"假期" 的定義
第39條的休假日包括 例假(36)/休息日(36)/休假(37)/特休(38) 以上全部還是部份呢?
徵得員工同意後, 是否連例假日都可以出勤?
用第39條取得出勤的休假日, 是否就不用補休了?
第40條的假期是否包含休息日?
40條給我的感覺是雇主認為有必要停止假期 (突發事件)
與39條的差異在於不須勞工同意, 但須報主管機關核備
用40條取得出勤的假期, 要給雙倍薪資及補休
我想這些問題若能釐清 應該可以減輕各種跳針的反覆問答
讓議題能夠繼續走下去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6 01:49:00這位原po說對了!問題事垃圾黨和狗黨就是不塞住這個漏洞(我和p大早就在兩~三個月前往政黑呼籲了)
但例假定義雖然比較嚴格,但在突發事件的事實認定上就...總之假期的部分,應該由於休假日上班已經講死了,同意+加班費即可,剩下僅能認定假期內例假部分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6 01:52:00milk7763大大你po出來的也是一大問題!可是垃圾黨和狗黨就沒看到!
查這個很累啊QQ,其實公民版跟八卦版有討論法條部分,不過我懶的查,都看別人查好的XD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6 01:55:00原po第二個蠻怪的,只要付清補休日的薪資...那麼一休加班費不用付了嗎!就是故意開漏洞!這樣才能「合法壓榨勞工」結案!不然重罰二萬企業會倒耶!
我是覺得模糊空間還很多啦,等到時候資動部解釋應該會讓資方很好“做事“XD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06 02:02:00但就是老闆要比1例付出更多薪資(加班費)非必要 我想老闆不會沒是想要讓勞工上6天的嘛..台灣法律都是很嚴 但是執行跟屎一樣
一定比較多沒錯,不過現在勞工就是不肯拿7天換一休啊XD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06 02:04:00就算定義嚴謹 我想勞檢這邊還是愛莫能助歐~我只是單純討論1例1休 7天假又是另外一個議題y了XD 要拆解才討論的完
其實我不知道修正重點在法條解釋的位階在哪...那個只是行政院打的修法簡介吧沒上過路的新名詞,大家也是在吵休假日到底是什麼啊XD吵休假日的定義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6 02:16:00問題是垃圾黨願意拆解嗎!還不是一例一休包砍七天!他媽的砍三小朋友!還想用未滿一年有三天特休,他媽的少了四天是怎樣!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06 02:31:00這大概就是目前最有問題的點了但決不是 某人說888664...其實我無意去爭辯1例1修好壞 只是覺得他邏輯不對因為我現在還是不知道位什麼雇主不用88888改用888664會比較有利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6 02:40:00你可自己計算888664的加班費(888888一休的多少)還是妳覺得廢老闆要你加班會只有半天?那麼12小時月休4天的會怎麼辦?!加班時薪*1.33*2+加班時薪*1.66*6和加班時薪*0.33*4+加班時薪*1.33*2+加班時薪*1.66*2那個高自己套用計算吧!要套用一樣的數字歐!不要一個套用200一個100歐這樣很明瞭了吧!
不想仔細研究, 但是如果888664是問題核心,那加個但書不就行了
原po你有跟到欸,其實大概就是八卦跟公民版討論的那樣吧,我懶得去慢慢對條文啦XD如果休息日可能不需要徵得勞工同意,拿落實週休二日不就是笑話XD
作者:
rar2721 (^^^)
2016-11-06 08:24:00魔鬼總是藏在細節中,資方力挺的方案,有鬼的機率很高改二例假,但修訂例假可合意加班,不就更單純了?搞個休息日,給壞老闆有機會鑽漏洞,何苦呢?二例才是真的週休二日,這樣配套砍七天才明正言順
你以為這個政府不知道嗎?就故意不處理漏洞補起來 老闆少賺錢 很不方便 當然是不行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6-11-06 10:34:00某人的算法八成是拿最極端的當通例,抹黑常見手法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06 10:37:00@牛奶大 多謝你的連結@dicb 你的 0.33*4+1.33*2+1.66*2 哪來的?這不是1例1休的公式若為1例1休下,88888 就是比 888664少錢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6 11:23:00hw102050請問一下歐!平日加班不是加班時薪*0.33嗎平日加班費:加班時薪*0.33*4(66的)+加班時薪*1.66*2+加班時薪*1.66*2(4的)不就符合加班時薪*0.33*4+加班時薪*1.33*2+加班時薪*1.66*2了嗎!這樣是888664比較多還是8888+8比較多!
作者:
dijkstra (邪惡數學家)
2016-11-06 12:32:00看不懂在算什麼,花了這麼多篇都沒法讓人搞懂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06 13:04:00@dicb 你在不懂裝懂啥? 88888是正常工時 沒有加班費的888664 你把4移到休息日 那4就變成了休息日加班 懂嘛?一個5天工作 一個6天工作 這點你都看不懂嘛?(扶額
http://i.imgur.com/nG7DGJm.png 目前加班費也不是0.33你哪來的鬼數字 你該不會連正常上班是多久都不知道吧?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6 13:33:00你才真的不懂裝懂.....目前加班費計算方式1+0.33倍=1是原本的加班費時薪!也就是說加班費時薪*0.33懂了嗎!不然一休1+1.33=1.33那來傻傻的...不懂別裝懂好嗎!不然幹嘛一例一休要多那1原本的版本就是1.33才被靠爸的好嘛!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6 13:37:00不然工鬥幹嘛一直也在爭取加班費時薪請改基本時薪來計算!不過這個時代的人也不敢碰,絕對被廢老闆大聲反對的88866 <---廢老闆不會要你加2小時補滿8嗎?4<---一休的加班費時薪*1.66*4說什麼支持一例一休+砍七天的人根本不懂,還敢支持真是頗訶...
不給錢要你加班那違法了 哪來的合法鑽漏洞ZZZ廢老闆要你補滿2小時 那乾脆禮拜6也補滿好了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6 13:42:00還有你們支持一例一休+砍七天的人知道 法定工時時薪>加班費時薪你們知道嗎?
平日的1.33才沒有要扣1勒 真是搞不清楚狀況...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6 13:43:00有阿!補滿了阿8886(+2)6(+2)4(+4)有好嘛!大哥你可以去查!
dicb你的88888不用加班費 你的888664要加班費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6 13:44:00平日加班費 加班費時薪*(1+0.34)前兩小時...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06 13:48:00為什麼88888要加班費? DICB要先解釋清楚阿
會扣1的加班費是88888後 第六天要加班的話才會扣 搞不清楚狀況耶你...
這邊爭論的 誰都不喜歡一例一休 dicb你砲口搞清楚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06 13:52:00大家跟D你吵的根本不是支持問題 是你的公式有錯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6 13:53:00我說 如果常日加班(月休4天的人)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06 13:54:00用錯誤論述根本幫隊友倒忙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6 13:55:00月休4天的人廢老闆可以用888664躲過加班時薪*1.66*4 你可別說沒有月休四天的工作!誰幫倒忙勒!懂了嗎!可以不懂別裝懂好嘛!如果沒堵死變形工時 這個絕對合法
你先把平日加班費1.33要扣1的笑話收回去再說好嗎?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6 13:57:00不然這篇原po,po第一個幹嘛!第一我都支持了!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06 13:57:00月休4天的 加班費還是 1例1休>1例阿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6 13:58:000816麻煩你滾開好嘛!個人覺得你真的很煩...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06 13:59:00月休4天可能有 888884 或 888664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6 13:59:00確實阿!多437塊而已~*
你根本搞不清楚狀況 只會搞笑 有你這種隊友哪需要對手?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6 14:00:002050都已經懂了!你還在lag...
你承認平日加班費1.33不用扣1的錯誤了沒啊?死不認錯 自我感覺良好喔?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6 14:02:00叫2050跟你們說...懶得在說明了!
省得民進黨粉以為 拒砍七天的人都跟你一樣水準....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6 14:03:00好要聽解釋是吧!我就委屈一點原本一例一休版本是否1.33和1.66?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06 14:04:00888884 勞工多4工時 薪水=時薪*8*5+2*1.33+2*1.66888664 勞工多0工時 薪水=時薪*8*3+6*2+2*1.33+2*1.66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6 14:05:00再來才改1+1.33和1+1.66=1.33?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06 14:05:0088888 勞工多0工時 薪水=時薪*8*5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6 14:06:00麻煩2050時薪請改加班時薪←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06 14:07:0045.98 > 41.98 > 40 的確啦 這樣看來888884比較多但你平常都在說88888 你要不要回去翻看看? 你根本開頭亂講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6 14:08:00這樣才不會又誣衊我,亂跟工鬥提倡加班費時薪用基本時薪來計算←不過沒有一個政治人物敢碰這裡...這是台灣勞工的悲哀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06 14:08:00對阿 多4工時 怎麼算最好會比888664少錢啦XD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6 14:09:00888888>888884>886(+2)6(+2)>4
DICB自動補滿大法 888884就會比888664少了
那補滿的2小時要不要算錢? 說阿 還是又DICB大法不給錢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6 14:12:00437一個人一星期*4就多少了?我有說沒給錢嗎?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06 14:13:00對啦 如果老闆要月休4天 他的確會選擇888664 優 888884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6 14:13:00自己去前篇看清楚後再來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06 14:14:00但這樣下來 勞工也少了4工時 你這樣工時不一致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6 14:14:002050那麼你是廢老闆會用88888+8還是88888+4或886(+2)6(+2)4?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6 14:15:00拜託12H制月休4天肯定這樣搞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06 14:16:00我是輪班星人 應該會選擇 888666 4個小時的班啥都做不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6 14:16:00不然你當廢老闆是省油的燈歐?888664廢老闆就會說要加班歐^_<不加班回去吃自己
12H制 月休4天 你要用雙週或三週變形工時下去排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06 14:17:00不過這樣倒不如 888668 XD 反正6HR跟8HR一樣價錢
休息日根本不能把法定工時排入好嗎? 哪來的錯誤前提啊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6 14:18:00別說12h制光說月休四天就好888888用888664變形工時算薪資給你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06 14:19:00可是你開頭是說 88888會被廢老闆改成888664你根本沒說要月休4天阿XD 而且888884跟888664 工時不一怎麼比啦~
888664只會被認為是老闆平日送你4小時法定工時再要你休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6 14:20:002050跟他解釋一下!有沒有強制說法定工時不能放在休息日的規定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06 14:20:00是沒有啦 但是要這樣搞就是要多付出加班費阿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06 14:21:00888884 跟 888664 都一樣要付出一樣的加班費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6 14:21:00麻煩0816自己想!月休四天的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6 14:23:00888664這個絕對要塞!不然呵呵…和一休換補休這個
就算這禮拜老闆排除了休息日 下禮拜就會變成兩天休息日自以為閃的掉喔?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6 14:25:00勞工要休還要廢老闆同意歐!無言!0816還在lag
草案36條第2項就說「每二週內之例假連同休息日至少應有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6 14:26:00麻煩2050po勞基法休假規定出來給0816看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06 14:26:00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06 14:27:00這邊是DICB你說錯了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6 14:28:00我說的是補休這裡(挖鼻)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6 14:29:00補休之規定po出來給0816知道第三個漏洞多大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06 14:29:00不給補修是違法問題 違法問題無論怎麼改都有這就不是能討論的清 的範圍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06 14:30:00而且補修的問題還有這篇所說的定義問題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6 14:30:00算了!至少有人懂一例一休變形工時888664這個未來爭議絕對鬧翻天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06 14:31:00但是這跟D一開始在那邊亂算的加班費是兩回事...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6 14:31:00他媽的 垃圾黨故意不擋888664未來勞檢都是屁888664合法之行為^_^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6 14:32:00說好的*1.33*2+1.66*6勒?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06 14:32:00問題是被888664也不會比1例虧阿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6 14:33:00怎麼只剩1.66*4而已-_-!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06 14:33:00你要 888888 或 888668 就有*1.33*2+1.66*6阿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06 14:34:00我單純只跟你討論加班費 因為你根本亂算現在又要跳7天? 一次一個議題講完好嗎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6 14:34:00888888我敢說廢老闆會用886(+2)6(+2)4(+4)算給你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06 14:35:00888888 跟 888664 兩個工時就不同阿 不然勒?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6 14:35:00888888=886(+2)6(+2)4(一休四小時1.33*2+1.66*2)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06 14:36:00而且加班費不是這樣算的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6 14:36:00一樣的好嘛!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6 14:38:00我都說了!12小時拿掉了! 那麼8886(+2)6(+2)4(*1.33*2=1.66*2)=8*4符合規定還剩12小時2050這個你錯了!一旦工時超過法定工時就要給予加班費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06 14:39:00你在算啥鬼?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6 14:39:00所以+2+2要算進去8*4=32小時符合46小時的規定不就46-32=還剩14小時可以加班!這樣8886(+2)6(+2)4(+4)是否在46之內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06 14:43:00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6 14:47:00一例(一休)所講的事 一休的當天的加班費跟平日的沒關系請別一休的加班費套用在平日!2050去跟他們兩位解釋888664怎麼來的吧!!他們還在不知道他們兩位只會扯我極端...不懂
勞基法規定 加班 每日8小時以後or超過40小時 算加班很抱歉 你的8886(+2)6(+2)4(+4)說法不成立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6 15:51:00greedystar1你有沒有覺得你說法怪怪的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6 16:28:00勞基法可是沒有規定不能將法定工時放在休息日!不然你大可po出法定工時不能放在休息日的規定來打我的臉!這樣請 greedystar1你po出規定呦…!2050已經知道了歐!
勞基法就跟你說 從40小時超過才算加班 你是看不懂嗎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06 17:01:00我的看法跟greedystar1 一樣根本不存在8886(+2)6(+2)4(+4) 這種詭異的加班費算法8886(+2)6(+2)4(+4) 跟 88888(正常)+8(算加班) 是一樣的
存在8886(+2)6(+2)4(+4)啊 就是老闆送員工平日工時共4小時 然後那送的4小時的薪水以加班費計算 然後後面的4(+4)就是適用休息日的加班費計算 也就是1.33*2+1.66*6把老闆當成做慈善事業就存在這種方式啊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6 17:17:00如果不可能的話!那麼你們當作月休四天的廢老闆會如實給付*1.33*2+*1.66*6嗎!
是你起頭說合法漏洞的 怎麼講不贏又要來不守法大招了14:05說要ZZZ 怎麼到17點還在夢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