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nyeah ( 湯元嗎)》之銘言:
: ※ 引述《xeloss (蟹工船の労働者)》之銘言:
: : 其實這次修法的門檻大為下降了
: : 原本要該選區選舉人超過二分之一參與罷免案投票
: : 簡單講就是要有投票率50%
: : 這個門檻是很高的
: : 現在只要有該選區同意票>反對票+且同意票超過該選區選舉人的四分之一
: : 簡單講罷免案成立最低限度有25%的投票率都是同意票就達陣
: : 有問題的是台灣公民普遍不重視罷免權
: 你確定?
: : 卻很熱衷於競選活動
: 你真的確定?
: : 罷免的民意基礎還是要有一定人數的統計標準
: : 這個統計標準新制是每四人有一人同意罷免
: : 這個標準且低於當選門檻的票數
: : 難不成要少數民意不爽就提罷免過關
: : 三不五時重新選舉
: : 比例原則上 罷免門檻比當選門檻低是很大的突破了
: 立委補選
: 2015
: 苗栗
: 35.15%
: 台中市第六選區
: 30.76%
: 彰化第四選區
: 37.56%
: 南投第二選區
: 37.07%
: 屏東第三選區
: 32.44%
: 以上是正反方都出來投票
: 蔡正元罷免
: 24.98%
: 以上幾乎只有罷免方出來投票
: 所以根本不是懶得行使罷免 而是補選普遍就是低投票率
: 真要比 當時罷免如果不看反方消極抵制 已經不比補選低落了
: 反正就這樣囉 dpp一黨獨大你敢嘴 一黨獨大不敢玩真的阿
這個門檻之前就覺得太高了~
不過說破嘴也沒用,DPPER根本無思考能力
非大選,投票率就是30%~40%,
用35%下去算,要72%的同意率才可能投出超過門檻的結果~
這真的只是數學問題而已,
60%*30%=18%
70%*30%=21%
60%*35%=21%
70%*35%=24.5%
60%*40%=24%
70%*40%=28%
如果要設門檻,20%會相對合理的多,
否則,只有像朴瑾惠這種支持度接近0的人才罷免的了,
這種門檻太嚴格了.
另外,公投法修正的門檻和罷免法一樣,
同樣的算式在上面,
在這種門檻之下,
什麼落實婚姻平權、落實周休二日,
通通拿去公投的結果肯定是通通不通過,
這樣的門檻還不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