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面提過了,立專法與否的關鍵態度,是一個很基本、卻又沒有被認真回答的問
題「為什麼同性結合的婚姻,等同於傳統文化下的婚姻?」這個問題上。
反對立專法的人其實已事先預設這兩種婚姻是相同的,所以才能進一步主張立專法
帶有歧視的味道。但是對於支持專法的人來說,他們就是認為這兩者是不一樣的東西
,所以立個專法加以保障很正常,就像汽車機車都可以在道路上開,但你不會覺得弄
個汽車或機車專用道是種歧視一樣。
所以,關鍵是如何說服一個支持傳統婚姻的人,這兩種婚姻完全相等。
你有沒有參加過仍然傳統的婚禮?「男方」和「女方」的規範就是很不一樣,從訂
婚開始就是如此。舉例來說,男方家屬吃到一半就必須離席。這一類的設定,應該不
會在同性婚姻上出現吧。
對傳統文化來說,同性婚姻和異性婚姻就因此不會是相同的東西,這很深刻牽涉到
如何理解一個「家」。反對力量之所以還這麼大,也是因為這個社會還沒有建立出一
個新的、異於傳統文化對於「家」的理解的緣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