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請繼續痛幹資進黨
不過我本來就預期七天假會砍 然後一例一休會過 所以沒有很在意
但是 之前資進黨一直在說要用特休假來補七天假
所以現在特休假的情況到底是如何啊? 有人可以在痛幹資進黨之餘幫我解個惑嗎?
我現在進目前公司快兩年了
原先公司是給第一年10天特休 然後1~5年都是10天特休 5年開始好像是15天
不過因為我年資淺 所以五年以上的我沒有很有印象 反正似乎都比勞基法好
10天特休的算法是優於勞基法 因為勞基法規定是滿一年起算
但我們是每個月給10/12天特休 等於每個月結算一次
然後七天假在去年原本是給彈休 今年先照政府的放
明年的話公司是說有保留就照放 沒保留就變成七天彈休
所以現在是確定明年變成七天彈休了
現在問題來了 新版勞基法的特休規定到底是怎樣啊
滿半年三天? 這個我已經來不及了 而且我們原本滿半年就五天 所以好像沒撈到好處?
滿一年七天? 原本好像就是這個 不過目前和我無關 所以不理他
重點是滿兩年有幾天啊?? 舊法是七天 所以比我們公司原本的差
但是新法到底有幾天啊 我看超多文章 都講得不清不楚
幾乎每篇都在幹七天假 可是我本來就照舊 比較無感一點
兩年的特休如果是10天內就對我沒影響 我繼續照舊的假放
如果有超過10天 那也不錯 至少有多特休
所以有沒有人可以解釋一下完整的新版特休到底是怎樣啊
我被滿滿的痛幹文淹沒 想找個可用資訊都找不到 覺得超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