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有人注意到38條有改了嗎?

作者: KINMENKING (亂世狂刀)   2016-12-08 03:39:38
我只能說會說法條的根本就沒出過社會吧...
就算是號稱四、五星級的大飯店有尊守法條嗎? 答案是否定的,那一般小型企業會尊守?
現實就是重點在你開的條件「請不請的到人」,法條是什麼能吃嗎?
然後你想鬧? 公司就會跟你耗,然後就會一直拖,然後你就會變成眾公司的「黑名單」
你今天是老闆你不會跟相關企業、相同類型的企業往來,分享黑名單嗎?
如果你的答案是「會」,那麼有多少人民敢出來爭取自己的權益?
再者今天台灣的經濟己經很慘,要找到自己還能待的公司其實沒那麼簡單
是要一起「共體時艱」? 還是去投履歷大海? 我想絕大部份的人選擇是前者
而在公司年資越高的越不可能會去提到法條的東西,去哪找相同待遇的工作? 從頭來過?
又不是每個人都跟蔡英文一樣一輩子不結婚的「千金小姐」
也不用再戰什麼了,台灣未來就是死路一條,習近平查稅只是第一步而己
習近平己經看破台灣人手腳,當台灣經濟越慘時人民的聲音卻越小
那麼不用力砍死台灣~~那才是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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