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nae0307 (防空棲姬人柱力)》之銘言:
: 白痴嗎?問題不在低薪,而是客運司機本來就是重勞動的工作
: 重勞動的工作本來流動率就高
: 自己想就知道
: 臺北臺中的路程時間大概是2:30~4:00
: 開車是很累的,特別還要2個小時以上100%專注的開,一趟就夠累了
: 再加上出勤時間不一定,有可能還要半夜開車
: 長期作息不正常再加上重勞動屬性
: 月薪10萬也招不滿人啦
: 有能力的誰想犧牲自己的健康去開車賺錢?
: 所以客運有照實給加班費的話,拿掉11小時是可以接受的
: 不然只能減班次或收路線
: 這是很現實的
: 以上僅以客運業為標準
: 其實勞基法真的需要依行業分好類別
: 一體適用根本87
雖然勞基法的一體適用這點的確很87,
但問題在於,它現在變成了「台灣勞權有多高」的象徵了.
看是要曾志偉那麼高,還是泰迪羅賓那麼高,
要有林書豪那麼高可能還要翻轉幾個世代才行.
另外,運輸業勞工並不能直接用無謂的出勤換錢,
除了最基本工作上的安全以外,
如果是客運業,還必須扛下更大條的公共安全,
畢竟一載就是一票乘客的性命都扛在司機身上了.
這個11小時限制想要拿掉,
就得看這業者資方是不怕栽車要賠,
還是本來就視客運的安全為無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