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llegri (Wayward South)》之銘言:
: ※ 引述《microXD (XD)》之銘言:
: 來,請問異性戀家庭目前100%完美幸福嗎?
: 請問每一個異性戀家庭的小孩都100%幸福嗎?
: 不可能吧!
: 既然無法100%幸福,我們禁止異性戀養小孩好了!
: 以上這句基本上沒人認同,我們都認為異性戀絕對有生養孩子的權利
: 那同一個標準來看,為何同性戀必須保證孩子100%幸福,才能擁有生養孩子的權利?
: 用雙重標準來看人,副教授不覺得自己可恥嗎?
我自己的立場是覺得同志結婚 ok ,
但不認同同志領養小孩
"─除非領養的小孩確定是同性戀─"
這樣我就可以接受
如果同性戀想要建構家庭,
可以去領養年紀小的同性戀不是嗎?
很多同性戀出生在異性戀家庭會感到痛苦,
那一個異性戀小孩在父母是同性戀的狀況下,
即便不說,也會感到痛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