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小英背叛勞工? 郭芳煜:沒說過不砍7天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6-12-15 00:35:31
: 推 sincere77: 罷免還是有25%門檻,而且未來的公投法也可能這樣搞 12/15 00:19
其實參考國外罷免法
大都有用設立門檻
為了防止浪費社會資源和被當作政治鬥爭的工具
各國一般都是從提議人數/連署人數設立門檻
或是從同意票設立門檻 (也就是非簡單多數決)
台灣已經在提議人數/連署人數這門檻非常寬鬆了
不太可能再用簡單多數決
這次罷免法修正
提議人數2% 下降到1%
連署人數13%下降到10%
連署時間延長成原來兩倍
可使用電子化文書作為連署書
可以宣傳罷免
可以和投票日一起舉辦 (這很重要 可衝高投票率)
同意票門檻從50%下修到25%
罷免法現在修正到這邊已經很完善了
真的沒有多少國家 或是聯邦裡的洲
會在提議人數/連署人數 和 同意票 都沒設立門檻
時代力量其實有點過頭了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12-15 00:40:00
你所謂的國家是只有美國嗎?
作者: Yolosnow (生活很無聊)   2016-12-15 00:42:00
沒門檻每天陪少數人在那邊玩就飽了美國是“聯邦”政府
作者: pda2001 (pcplayer)   2016-12-15 00:45:00
等實際操作再看怎樣比較好
作者: sincere77 (台灣會更好)   2016-12-15 01:01:00
沒門檻也不可能天天罷免好嗎,反對的人請先搞清楚前面就有不低的連署門檻,而且只要有一關沒過CD就是一年內不得再提罷免那你舉個也是把通過門檻設成同意票超過選舉人數25%的國家給我看看舉個正常的民主國家當例子啊,不然怎麼說服我?
作者: eden0903ya (eden)   2016-12-15 01:33:00
勞工議題…已經是上個世紀了欸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16-12-15 07:55:00
國外做再爛 也沒每天都在罷免好嗎 做個兩年就開始亂 什麼事都不必做啦 台灣已經很寬鬆 不如學期中選舉制 還比較合理
作者: rexn (中間)   2016-12-15 09:40:00
才做半年就爛成這樣,還要做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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