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柯文哲算不算是表裡不一 ? 對於同性婚姻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12-26 15:35:38
※ 引述《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之銘言:
: 剛剛看到新聞 說柯文哲今天早上去上台北之音的廣播節目
: 有談到對同性婚姻的看法
: 新聞標題是這樣下的: 看到同志親嘴 柯P會拿遙控器轉到另一電視台
: 內文:https://goo.gl/dag3uA
: 然後我自己看錄影的影片 柯文哲確實有說過這段話
: 主持人周玉蔻問柯文哲看到男男、女女親嘴會不會反感?
: 柯文哲坦言,「會、不是很舒服」,但人家喜歡干你屁事。
: 還被問到看到同志接吻是什麼感覺?柯文哲比著電視遙控器轉台動作,
: 接著說「我都自動跳到一台。」
: 但是我記得之前台北市政府 還掛彩虹旗
: 之前10/29的新聞 https://goo.gl/1e6wbQ
: 北市府升彩虹旗 柯:我的態度是尊重多元文化
: 那你尊重多元成家 卻又覺得人家親嘴很噁心 ?
: 這樣的態度是表裡不一 ? 還是吃了誠實豆沙包 ?
我也會啊,我挺同婚,挺平權法,
但看到男男親吻也是會不舒服啊。
因為人都會有一種自我代入感。
就像看血腥恐佈的鏡頭會害怕,
看到悲傷的鏡頭會流淚一樣。
這樣就叫假掰喔?
我覺得男男親吻令我這個異性戀感到不舒服,
但不代表我就要否定他們的行為,
就要拒絕他們的婚姻與戀愛關係吧。
就像我討厭吃榴槤,覺得那味道很噁心,
看到別人吃也會覺得很噁心,
但我不會去阻止人家吃啊。
(除非他們在密閉空間吃而且影響到我了)
尊重不代表就要去作同樣的事好嗎?
我尊重韓國人有吃狗肉的文化,
但不代表我也得想吃或喜歡吃狗肉吧?
作者: gauiugr (嘿嘿嘿)   2016-12-26 15:38:00
越南也有吃狗肉文化的樣子@@
作者: yoshilin (明明可以靠臉吃飯)   2016-12-26 15:41:00
同志關係被比喻成吃狗肉。。。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12-26 15:51:00
違反動保法
作者: yoshilin (明明可以靠臉吃飯)   2016-12-26 15:54:00
吃狗肉是選擇的結果,膚色跟同志不是所以同性應該也有選擇的權利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12-26 16:23:00
所以同志爭取同婚法給個選擇機會也很合理啊,反對三小?
作者: mune (越來越它了)   2016-12-26 16:28:00
原po第一句不就說他挺同婚 挺平權法 @_@看錯推文 請忽略我的推文 XD
作者: k1981425 (蒲公英)   2016-12-26 17:07:00
反過來說,同性看異性親親也不舒服,一樣
作者: yangtsur (yangtsur)   2016-12-26 17:29:00
上一篇根本邏輯錯誤
作者: milkBK (blitzkrieg)   2016-12-26 20:46:00
在人旁邊吃榴蓮有罪嗎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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