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台灣的10%服務費(小費) 收得還蠻奇特的
台灣的10%服務費(小費)是由公司或老闆收走 然後還是給員工固定薪水沒變
那這種服務費(小費) 其實就不應該用比例計算10%的成數
就應該直接算在點餐或真實營收項目的費用裡 不應該算小費
小費或服務費就是除了員工正常薪資之外 員工額外的收入 老闆不應該去分或去拿
作者:
rommel1 (rommel1)
2017-03-26 22:22:00小費應該給服務人員個人才對.....台灣的服務費是強迫的 顧客一定要給 錢卻沒給服務人員
作者:
rommel1 (rommel1)
2017-03-26 22:23:00即使服務不佳顧客還是要給~~~~~
作者:
pftmax (無)
2017-03-26 22:24:00所以企業說申請替代役是為了儲備主管幹部 鬼信阿
作者:
rommel1 (rommel1)
2017-03-26 22:25:00台灣的服務費(小費)被資方惡搞~~~~~
台灣的小費 會計入在營業收入裡 而人事成本占比會隨著營業收入的高、低 有機會去做調節這包含到員工數量、員工薪水、員工獎金等等還是會有影響性阿
作者:
ramun (pp)
2017-03-26 22:40:00商家只是不想調整售價 低一點比較好看XD
作者:
rommel1 (rommel1)
2017-03-26 22:46:00一般民眾的認知大概以為服務費是給員工~~~~~~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7-03-26 22:52:00同意這篇,價格怎樣就該怎樣,不要拿服務費騙人
因為這跟基本工資有關吧 美國的一線人員因為未達到基本工資 他們的需要靠小費支撐 如果還被扣小費問題很大所以若要跟美國一樣的小費文化 是否台灣也要像美國一樣 餐飲業的外場等 部分服務業 可以不用給付到基本
作者:
rommel1 (rommel1)
2017-03-26 23:26:00台灣有基本工資還強迫給服務費(小費)是怎樣?錢也沒給員工
工資?所以從稅法上來看 服務費就是屬於公司的收入公司也是合法去報稅 現在的人有誰會認為台灣的服務費是直接給公司結果台灣變成要讓餐飲業也全都是符合基本工資 稅法上也判定是公司應該繳的稅 還要說參照美國制度 將小費計入到員工薪資裡 要學也學全套吧
作者:
rommel1 (rommel1)
2017-03-26 23:46:00我在想 如果資方把服務費都給員工 應該還是能報稅
你再說什麼 你說只有歐美外國人才會被騙所以服務費設計 是專門騙外國人的嗎?
作者:
rommel1 (rommel1)
2017-03-26 23:48:00而不是說因為稅制把服務費當營收所得~~~~~
誰說這10% 沒有給員工 這根本是笑話 你怎麼證明營業收入裡面 是沒有發給到員工薪資收入 或是 他的年終
作者:
roy0710 (綽號暱稱)
2017-03-27 02:40:0010%可能有給員工 但我相信這是少部分的店家
作者:
pftmax (無)
2017-03-27 11:17:00給員工不能直接給,要看績效變獎金或年終???那就是老闆拿小費來當成自己該出錢的獎金阿!!!台灣老闆真是自私無恥厚臉皮又小心眼也沒誠信難怪台灣人會出現拘禁勞工的犯罪行為,丟臉無恥外勞報到扣押人家的證件,八成以上都這樣做,政府不管奴役勞工犯罪國,就是台灣
作者:
lsjwew1 (lsjwew1)
2017-03-27 13:59:00推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