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以前台大有一個很有名的政治學者
開的課都很熱門
自由派學說獲得很多學生認同
在 2006 時發表過一篇社論<龍小姐,您誤解憲政民主了> , 精準的點出問題:
* 可是她將民主的能動性解釋為四年一次的定期改選,並將大規模靜坐抗議說成
是「在民主體制裡沒有一席之地」的人民革命,實在是對憲政民主的誤解。
* 憲政民主的核心意義是「統治者不得濫權」,而不是「濫權者可以得到任期保障」。
憲政主義要求我們檢視集會遊行法有無違憲
* 而國會議員已經全面且定期地改選,就要求人民不該再有上街頭抗議的念頭,
那顯然是低估了維繫民主社會所需要的動能
* 而靜坐前還拼命在訓練義工維持秩序的人民運動,為何要去為軍警的武力鎮壓
及不特定支持者與反對者的衝突負責?
(作者為台灣大學政治系教授)
由這些說法看來, 太陽花無罪也證明了司法體系也支持這種說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