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ntler5566 (鹿茸五六)》之銘言:
全文恕刪
這個討論串 我看到開始爭起 誰要負責舉證
這大概是網路筆戰常出現的現象
雙方互嗆:是你該去找證據!
看多後 我好奇起"舉證責任" 這件事
來說說我看相關研究/討論的心得
首先 如果是在談 有或無的問題
那麼責任通常優先落在說"有"的人身上
因為實際上 "無" 是不可能被舉證的
所謂"無",最客觀的說法是 尚未找到證據
最經典的例子:
大家可能路上有遇過想拉你去教堂的人
試圖告訴你 天上有上帝 你該相信他
此時 如果那個人告訴你 如果你不能證明沒有上帝 那你就該跟我來
想必這時大家一定轉身就走
但如果他敢說 我能證明天上有上帝 來 看上帝發功瞬間讓太陽落下月亮出現!
然後啊幹 還真發生了 想必你多少就有點興趣了
如果是有無之外的問題
那麼再來看 宣揚這個論點的人 是不是可以從中牟利
得到比較大的利益的人 有優先舉證責任
這裡還是拿宗教作例子
為什麼證明有上帝 是教會神職人員的責任?
而不是非信徒去找證據 去找上帝不存在的證據?
因為教會要有信徒才能存在 講更白 神職人員要靠信徒的奉獻才能生活
所以是教會的責任去證明這世上有上帝 這樣才吸引信徒 也就是飯錢有了著落
如果這事沒有利益問題 或是雙方利益看不出誰比較大
那麼 試圖改變現狀的人 負有優先舉證責任
譬如 台灣要不要關掉核電?
關 或不關 不管那個政策方向 感覺都會有某種好處出現
你又不能肯定地說哪種好處更大
那麼 既然現在核電已經存在
這時就是反核人士 有責任優先提出為什麼要廢核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