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黨職併公職協商 徐永明:不是簽過就有效

作者: TDKR5566 (法師邊緣人)   2017-04-25 11:31:48
※ 引述《kiki226 (KIMMY)》之銘言:
: 1.新聞網址:
: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704250053-1.aspx
:
: 2.新聞來源︰中央社
: 3.新聞內容︰
: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5日電)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總召徐永明今天表示,關於黨職

: 立法院長蘇嘉全昨天召集朝野協商黨職併修法案,時代力量黨團出現立委黃國昌,否決

: 民進黨團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昨天說,「黨誰代表出來簽,誰就算數,況且他(徐永

: 徐永明上午在時代力量黨團大會會後記者會中表示,當時的情況是因為國民黨團沒人出

: 徐永明也說,「辦公室的垃圾桶有很多我簽過的東西,但簽過也沒有效,不會因為我簽

: 徐永明表示,黨團5名委員都各有專長,從法律角度和政治談判角度,大家有一定考量
。1
: 4.附註︰
: 永明,同黨打臉你你不生氣就算了。為什麼還要自己把自己貶成.....,再怎麼說你也
是?
: Btw,原來你是負責貴黨黨團的政治談判角度(恍然大悟)
好慘
自己簽的名只聽過自己出來否認
沒聽過別人幫你否認後
你跟著同意的
我真不知道法律上這算什麼
簽契約的是你
你老婆跟對方說
我老公自己簽不代表有效
你跟著說對對對
不一定有效
那我以後跟誰簽啊?
以後你徐永明的簽名算什麼
旁邊還要蓋黃國昌的章才算數?
所有時力法案有徐永明三個字
不是代表時代力量
那就都蓋黃國昌就好了
要你徐永明幹嘛?
何況你是總召耶......
時代力量確定要這樣玩?
這可是賠上你們總召公信力的玩法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7-04-25 11:53:00
他們有他們的玩法 喜歡歡喜就好
作者: pda2001 (pcplayer)   2017-04-25 12:00:00
徐總召往後協商會很難過 每次被酸要請示主席不知能忍多久
作者: AGODFATHER (今天不打球)   2017-04-25 12:12:00
離婚同意書一個人簽的算喔
作者: wwer0916 (wwer0916)   2017-04-25 12:32:00
徐 當年可是混過大話新聞的,這種咖 講信用 哈哈
作者: TDKR5566 (法師邊緣人)   2017-04-25 14:23:00
三樓沒看清楚阿,你若是黨團代表簽完還要問別人,那代表個屁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