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林亦含事件將是林栓下台最後一根草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7-05-08 03:35:48
: 推 slcgboy: 中華民國的法律 真的有那麼白爛呢 他老婆可以對老公撤告 05/08 00:00
你搞錯了,金門王講的是「沒有誘姦這玩意,祇有和姦或強姦的二選一」。
如果是和姦才有你講的老婆提告妨礙家庭。這部份牽涉到通姦除罪化。
(通姦是指與配偶以外之異性在合意之情形下發生性行為,也就是和姦。)
重點:
通姦要件須有與人通姦的行為:所謂「通姦」,係指和姦而言,即雙方同意姦淫。
所以討論通姦罪時會面對到這個問題,而網路使用者以誘姦跳過此部份。
(這邊包括死者家屬開始用誘姦這詞,避開了是否合意的點)
(妨害性自主罪包括趁機性交、利用權勢性交罪。)
(補習班老師能講的大概是利用權勢吧?但還是回到是否合意,這又是罩門)
說起來還蠻微妙的吧,金門王這次其實算是有打到點,也就是貼女版必被噓爆的程度XD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05-08 03:40:00
哪有打到點?那篇沒老宋,一整個失敗我看他的文就是想看他各種方法扯到老宋r!
作者: lsjwew1 (lsjwew1)   2017-05-08 04:10:00
呵呵,真的不是你嗎?
作者: shivent   2017-05-08 04:22:00
有從一而終其實也不是問題,問題是有婦之夫跟亂搞的
作者: Miule (Miule)   2017-05-08 07:58:00
基於威脅利誘詐騙還叫合意的話,這法律有問題
作者: allyourshit (都你的大便)   2017-05-08 09:17:00
威脅另論 但利誘詐騙哪裡犯法了?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7-05-08 09:49:00
幫QQ
作者: hancke (Everdream)   2017-05-08 10:11:00
以前研究所有一位教授 四任老婆 後面三任都是學生
作者: lsjwew1 (lsjwew1)   2017-05-08 12:23:00
嗚嗚,同是現實世界裡男女公認大肥宅的我,幫QQ
作者: sevenly (我是烤雞)   2017-05-08 14:59:00
推一樓 金門王發文沒提到老宋 內容再中肯都是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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