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同婚釋憲成功 柯文哲會掉多少票?

作者: acln0816   2017-05-24 22:03:16
※ 引述《pinkkate (笑笑貓~)》之銘言:
: ※ 引述《kim (@@@@@@@)》之銘言:
: : 引起這次同婚釋憲的單位,
: : 是台北市政府,
: : 堅決擁抱傳統異婚性仰者,
: : 本來投柯文哲的,
: : 有多少人會憤而轉向?
: 2014我投柯,知道柯的立場,2018絕對投柯
: 為什麼?
: 因為這根本只是價值觀的基本問題,也就是沒啥對錯
: 你主張青菜好吃,我說肉才美味,這哪有對錯?
是價值觀的問題
但一個人的價值觀也不該去影響另一個人的「婚姻自由基本權」
而如果是因政治上的決定而影響了「基本權」
才是更可悲的事
: : 其實我也是個異婚信仰者,
: : 一樣都是基督徒,
: : 我的價值觀是,
: : 最多接受同性伴侶合法化,
: : 享有民事上的財產分配權,
: : 但不以「婚姻」二字定義兩人的關係。
: 我沒信教,異性戀者
: 價值觀是:贊成同性戀,但嚴重反對「濫交」
: 但同性戀界據我所知濫交率遠比異性戀界高的....
: 因為會因此有點不喜歡甲甲,但他們想在一起,
: 維持安全性行為,就不會被我排斥@@...
: (雖然還是覺得怪怪的,但仍可作朋友)
尊重你感覺「怪怪的」
但你的「怪怪的」也不該影響別人的基本權
濫交跟安全性行為這個問題不是同性戀所特有
異性戀也不在少數
比例的問題我無法確定
可能是如你所說的同性戀者比較多
但老話一句
這跟婚姻自由這個「基本權」的保障無關
: : 柯文哲只是在他的位子上,
: : 依據這個國家的遊戲規則,
: : 揭開了釋憲者對同婚態度,這個潘朵拉的盒子。
: : 當然我還是不想死心,
: : 希望用公投來了解人民對同婚入法的態度。
: 同婚個人覺得最可能引起的問題,應該還是「家庭組成」
: 畢竟同性戀跟異性戀最大不同就是,同性戀者不可能有親生骨肉
: 要有孩子也只能是領養的,那後面其實牽扯到更多社會倫理問題...
現行制度下的「收養」一部分就是為了不能生跟不想生的異性戀而設計
同樣為不能生的同性戀者
適用「收養」規定很理所當然
同樣還有你提到的「社會倫理」問題
這可以回到大法官解釋有說明

究國家立法規範異性婚姻之事實,而形成婚姻制度,其考量因素或有多端。如認婚姻係以
保障繁衍後代之功能為考量,其著眼固非無據。然查婚姻章並未規定異性二人結婚須以具
有生育能力為要件;亦未規定結婚後不能生育或未生育為婚姻無效、得撤銷或裁判離婚之
事由,是繁衍後代顯非婚姻不可或缺之要素。相同性別二人間不能自然生育子女之事實,
與不同性別二人間客觀上不能生育或主觀上不為生育之結果相同。故以不能繁衍後代為由
,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以結婚,顯非合理之差別待遇。倘以婚姻係為維護基本倫理秩序,
如結婚年齡、單一配偶、近親禁婚、忠貞義務及扶養義務等為考量,其計慮固屬正當。惟
若容許相同性別二人得依婚姻章實質與形式要件規定,成立法律上婚姻關係,且要求其亦
應遵守婚姻關係存續中及終止後之雙方權利義務規定,並不影響現行異性婚姻制度所建構
之基本倫理秩序。是以維護基本倫理秩序為由,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以結婚,顯亦非合理
之差別待遇。凡此均與憲法第7條保障平等權之意旨不符。

: : 但不論釋憲也好,公投也好,
: : 如果沒有人去親手做這個動作,
: : 那也只是挺同和反同兩派各說各話,
: : 充其量只是怕自己的信仰被打臉而已。
: 這種真的沒啥對錯的東西,
: 其實就是可以討論、可以公投,看大多數民意如何。
: 可以各主張自己的看法,更可以彼此尊重對方看法。
重複一次
今天的大法官解釋已經講的很清楚了
婚姻自由是「基本權」的保障
不單只是「制度」適用上的問題而已
「基本權」不能公投 也沒有多數決的問題
如果真想要以公投來決定
就應該如同吳陳鐶大法官在本件解釋的不同意見書所認定的
將「婚姻」僅認定為屬於一種「制度」而非「基本權」
也就是在認定為屬於「基本權」的前提下
不可能會用公投來決定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7-05-24 22:04:00
婚姻本質不是基本權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7-05-24 22:05:00
基本權的本質納入婚姻自由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7-05-24 22:06:00
如果有納入 就要朝多元成家前進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7-05-24 22:07:00
我還以為婚姻是家庭制度 是社會功能
作者: TDKR5566 (法師邊緣人)   2017-05-24 22:07:00
嚴格說來是「收養」啦@@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7-05-24 22:07:00
婚姻關係法是為了保障家庭 雖然不是每個家庭都有小孩 但必須是這樣立異性戀關係 根本沒必要立法保障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號元素)   2017-05-24 22:16:00
婚姻基本權的屁你乾脆說捐血也是基本人權好了財產確實一種金融制度阿財產這個該念是後來人們相約而同產生的概念就像婚姻也是男女間約定成俗的概念你今天希望讓同志也有伴侶的功能那大家來利個專法來賦予同志伴侶權,我沒意見!
作者: likeaprayer (Dreamlover)   2017-05-24 22:29:00
現在已經不適用伴侶了 依照釋憲是必須保障婚姻權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號元素)   2017-05-24 22:29:00
但把婚姻這個這天生就是男女之間的伴侶關係扯成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7-05-24 22:30:00
婚姻權 就是有配偶互相繼承的法律關係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號元素)   2017-05-24 22:30:00
所有人的人權,就是混淆婚姻的本質。
作者: likeaprayer (Dreamlover)   2017-05-24 22:31:00
婚姻既然是人為制度 他就有隨社會變動的空間沒有什麼一定的本質不是什麼不可動搖的真理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7-05-24 22:33:00
但是社會風氣的變動 不是幾個法官說變就會立刻變的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號元素)   2017-05-24 22:33:00
所以我支持專法阿,但別把婚姻這檔事扯成基本人權好嗎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7-05-24 22:36:00
結婚在今天下午過後,的確是基本人權你的法律課本該拿去換新的囉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7-05-24 22:37:00
應該是去換一本大法官解釋吧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號元素)   2017-05-24 22:38:00
換一本大法官解釋吧+1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7-05-24 22:38:00
https://goo.gl/dSJWVU 這裡面就有了 課本不用換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7-05-24 22:38:00
大法官解釋就是法律啦司法國考都在考大法官解釋而且高中公民課本,老早就將結婚權列入基本人權囉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7-05-24 22:39:00
大法官解釋不等同於法律 要看他解釋的是什麼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7-05-24 22:39:00
第二代人權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號元素)   2017-05-24 22:40:00
所以我支持"專法"阿,保障他的自由阿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7-05-24 22:40:00
說不定他根本不想解釋 只跟你說是統治行為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7-05-24 22:40:00
那也要看你的專法版本啊~我也不是很同意,專法就一定是歧視的說詞啦但Neptunium,你口中的可以保障結婚權的專法版本在哪裡?
作者: likeaprayer (Dreamlover)   2017-05-24 22:41:00
當初的一夫一妻制也是從上而下 無視社會風氣現在台灣的一夫一妻又可隨意離婚制 可不是一直以來就存在這也是我不喜歡因為宗教反對的人 基督教體系最早根本禁止離婚的 但因應時代變遷 離婚變得很普遍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7-05-24 22:43:00
是沒錯 但是一夫一妻 沒有違反自然界的生物本能
作者: likeaprayer (Dreamlover)   2017-05-24 22:43:00
也沒有人覺得不合理 但他們卻抱著聖經反對別人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號元素)   2017-05-24 22:44:00
我的意思指的是,你可以定義一個對同志定義的伴侶關係
作者: likeaprayer (Dreamlover)   2017-05-24 22:44:00
自然界? 你知道自然界有多少種生育方式?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7-05-24 22:44:00
那有滿足到基本人權嗎?
作者: likeaprayer (Dreamlover)   2017-05-24 22:45:00
更不用說現在證實很多物種也發現有同性戀的情況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號元素)   2017-05-24 22:45:00
一夫一妻制那是從上而下,這是有演化根據的好嗎!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7-05-24 22:46:00
同婚或許是少部分人的性傾向 但卻將民法整個翻過來
作者: likeaprayer (Dreamlover)   2017-05-24 22:46:00
現在都還有不是一夫一妻的國家勒 這怎麼會是真理當初一夫一妻是藉由政府法律強制規定的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號元素)   2017-05-24 22:47:00
你指的非一夫一妻只是特例好嗎
作者: likeaprayer (Dreamlover)   2017-05-24 22:47:00
社會上蓄妾其實很普遍 但用法律強制禁止但漸漸的大家習慣法律後 蓄妾也跟著轉變風氣而消失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號元素)   2017-05-24 22:48:00
普遍文化就是一夫一妻制,別扯皇帝什麼的極端特例
作者: likeaprayer (Dreamlover)   2017-05-24 22:49:00
誰扯皇帝了XD 蓄妾是一般平民都有好嗎= =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7-05-24 22:49:00
現在有錢人還是三妻四妾啊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號元素)   2017-05-24 22:50:00
所以大部分的人都是"有錢人"嗎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7-05-24 22:50:00
一夫一妻(妾無數)才是生物界的普遍制度啊 XDD
作者: likeaprayer (Dreamlover)   2017-05-24 22:50:00
現在有錢人的妾可沒有法律地位啊 過去的妾是有規範可循的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7-05-24 22:51:00
不過台灣這次算是亞洲第一了 而且還超英趕美
作者: likeaprayer (Dreamlover)   2017-05-24 22:51:00
他們被視為家庭組織的一環 而不是現在這樣不合法還會被元配控告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7-05-24 22:52:00
今天的新聞 韓國還有處罰同性性行為呢
作者: likeaprayer (Dreamlover)   2017-05-24 22:52:00
拜託...過去即使是平民 只要妻子無法生育 就會再找妾跟是不是有錢人沒有絕對關係
作者: tigerzz3 (CC)   2017-05-24 22:52:00
好多人崩潰 真可憐。我現在才知道原來一堆DPPer這麼保守ㄏㄏ
作者: likeaprayer (Dreamlover)   2017-05-24 22:53:00
這種維持千年以上的傳統 只因為西方傳來的基督教政府一紙禁令 就消滅了
作者: tigerzz3 (CC)   2017-05-24 22:54:00
Nep 打擊真大...另外你知道大勢已定 無法公投了嗎?幫QQ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號元素)   2017-05-24 22:55:00
台灣就只在這裡排第一,抄黨產,擋陸資的慢半拍
作者: tigerzz3 (CC)   2017-05-24 22:56:00
這議題能讓一些人崩成這樣 也算不簡單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7-05-24 22:57:00
台灣 難波萬的地方挺多的啊還有在這邊難波萬原因很簡單啊,因為跟利益一點關係都沒
作者: likeaprayer (Dreamlover)   2017-05-24 22:57:00
排第一有什麼不好 我看中國那邊的論壇還在擔心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7-05-24 22:58:00
台灣只要跟錢有關的事情就要處理到分好才會過
作者: likeaprayer (Dreamlover)   2017-05-24 22:58:00
這樣統一後差異這麼大該怎麼辦勒XD這件事反而突顯台灣跟中國本質上的差異
作者: tigerzz3 (CC)   2017-05-24 22:59:00
台灣連同婚都過這麼自由 怎麼會跟統獨無關 早海放中國了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7-05-24 22:59:00
哈哈哈 中國會先打壓中國境內的同志吧 此風不可長看到台灣這風向 中國共產黨一定會先防患於未然
作者: likeaprayer (Dreamlover)   2017-05-24 23:00:00
中國存在歧視 但他們那邊同性戀也早已除病化只是官方立場始終很微妙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7-05-24 23:01:00
不知道以後持台胞證入境中國 會不會先做性傾向測試
作者: likeaprayer (Dreamlover)   2017-05-24 23:01:00
而且同妻問題已經形成嚴重的社會爭議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7-05-24 23:02:00
老共應該很怕台灣把同婚合法的的觀念 帶給中國吧
作者: likeaprayer (Dreamlover)   2017-05-24 23:02:00
到了不得不正視的地步 強押同志進入婚姻 帶來的傷害記得有估計中國同妻可能有1600萬人那個傷害是非常大的 同志痛苦 他們的妻子亦然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7-05-24 23:04:00
沒辦法 中國共產黨就是硬要強制矯正 才會逼婚啊沒有感情的婚姻 現在看到台灣這樣 應該會變得更極端
作者: kens   2017-05-24 23:10:00
所以台灣人也不能處處都拿人權當藉口,影響自己,也影響他人
作者: sumins (sumins)   2017-05-24 23:12:00
我不懂同婚有啥好反的 沒同婚還不是在那邊肛 而且一點法律束縛都沒有 同婚合法最少法律已經碰到甲甲這塊了 人家甲甲自願要來給法律束縛為啥要反人家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7-05-24 23:15:00
沒有反同婚啊 只是要修民法 或是立專法 意見不同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7-05-24 23:17:00
那專法派可以負起責任,提出不違憲的專法草案了嗎?阿,不提也沒關係,反正兩年過後就是民法了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7-05-24 23:18:00
誰說一定就是民法的 大法官釋憲該修的法一堆 都沒修
作者: acln0816   2017-05-24 23:19:00
大法官說的 兩年後沒修就直接適用民法
作者: tigerzz3 (CC)   2017-05-24 23:19:00
Appoo中肯XD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7-05-24 23:20:00
問題是民法就沒規定啊 頂多只能類推適用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7-05-24 23:21:00
適用不就夠了
作者: tsgd   2017-05-24 23:22:00
理由書篇幅很大 但解釋文比較簡短起碼看一下
作者: kens   2017-05-24 23:25:00
同婚的人往往不認同自己,才會怪他人去反對這樣的成家制度。也因為不認同自己,所以才寄望他人去認同他們。一旦有人不認同時,還怪他人為何去歧視,這就是看不清問題
作者: tigerzz3 (CC)   2017-05-24 23:29:00
樓上你在說啥?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7-05-24 23:31:00
就是說支持同婚的認為立專法是歧視 修民法才不是歧視他們要求全面修民法 而不是另外新訂一部專法
作者: kens   2017-05-24 23:33:00
其實即使立了法就沒歧視問題嗎? 很難的。
作者: likeaprayer (Dreamlover)   2017-05-24 23:33:00
其是需要時間淡化 但法律絕對有幫助
作者: lewlewbo (lewlew)   2017-05-24 23:34:00
Taiwan NO.1
作者: tsgd   2017-05-24 23:34:00
大法官的釋憲文有一定的社會作用 移風易俗會發生的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7-05-25 01:21:00
http://imgur.com/uFFgTIP 一份有趣的統計資料https://goo.gl/kXMlFs 資料來源
作者: tomchun6 (地瓜)   2017-05-25 04:11:00
這串崩潰的竟然比八卦版還多XD
作者: cretio753 (Cretio)   2017-05-25 11:55:00
Nep一下說婚姻是約定速成,一下又說一夫一妻是演化、本質,兩個是矛盾的,選一個好嗎?漢文化長期都是一夫一妻多妾制,除非你主張妾不算家庭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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