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很多人的臉書大頭貼,常會使用彩虹遮罩的顏色,
我查了一下彩虹旗的代表意義。
http://i.imgur.com/Mkwcf99.jpg
其中,以下這兩點真的讓我大開眼界,
DPP政府是否也要回應他們的主張,順便修改性愛惡法?
請問一下各位先進板友,你們也支持以下的論點嗎?
紅色:性愛
廢除惡法,性權就是人權
性愛是個人生命力的根源,是人類文明創造的動力。
不論是LGBT為實踐其同志生命的各種性愛主張、生活方式、言論型態,或
是任何性少數族群的非婚姻、非生殖的性愛生活方式或職業,都不該受到
歧視、污名、剝奪。
人享有自主、多元選擇性愛的自由,這種自由應該受到尊重、保障,不可
被剝奪與限制,也不該以異性戀、特定階級的單一標準來衡量其價值。
我們主張廢除箝制自主性愛、違反人權的三大惡法: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
條、兒童及青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第29條、刑法第235條。不再以偽稱的
「妨害善良風俗」、「保護兒童青少年」、「掃除猥褻」之名,濫行反人
性、違憲、侵犯人權之實,讓包含LGBT在內的性少數、青少年、成人自主
的性愛不再被污名,不再生活於惡法壓迫的恐懼之中。
藍色:自由
自主多元,解放身體自由
我們要免於恐懼的自由。
同志遊行是集體出櫃行動,在隊伍中可以勇敢高喊:「我是同志,我很驕
傲!」。我們能夠勇敢出櫃,就是一種自由。我們更希望能勇敢地在生活
中跟朋友、同事、親人出櫃,不需隱瞞自我的同志身分,獲得做真實自我
的自由。
我們要身體自主的自由。
每個人都不該受社會既定性別刻板印象束縛,男生可以戴耳環、留長髮、
穿性感小泳褲;女生可以頭頂俏麗俊帥的短髮、穿上束胸塑造自己的身體
。我們都可以變男變女變變變,做最自在多元的自己。
我們要慾望解放的自由。
同志擺脫傳統性別框架-男生愛男生、女生愛女生,或男、女我都愛。同
志慾望自由流動,只要關係中伴侶同意,守貞不是唯一選擇。我們認為情
感與性愛有多元可能性,安全性行為比守貞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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