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rocker: 現行規定不是贊成票到1/4就行 還要贊成票大於反對票 06/11 17:26
兩者都是,也就是贊成大於反對、並超過該區域1/4總選舉人票
選舉人數25萬來算好了,也就是第二階段要2.5萬聯署才能過關
第三階段的罷免投票,則是要6萬2500票投贊成票(以前是1/2,也就是12萬5000票)
以黃國昌該選區為藍營優勢選區來看,以前藍、橘、無黨加總最高也就11萬票
也就是說用以前的罷法免,要罷免黃國昌除非 國 親 民 柯 全體總動員才有那點可能性
而2016的選戰,光是投給國民黨 李慶華的 就有6萬8000票(這還是因為整體投票率太低)
事實上藍、橘的選票接近十萬是沒問題,再加上綠票不爽時代的,該區各勢力想搶補選的
黃國昌成為第一個被罷免的立委,是絕對不可逆轉的事了...
老實說新罷免出爐後,除非是藍綠兩大黨在各自 長期來說的優勢選區 當選的候選人
或是像老宋這種影響整個天下局勢的特別例子(當然親民黨也沒區域立委)
不然要通過罷免實在太簡單,只是藍綠兩大黨不想玩互相傷害而己(太燒錢...)
而當黃國昌倒下後,時代力量其他兩個候選人要被罷免就更簡單了(第一次總是最難)
時代力量再不全力挺扁、挺獨 全面決裂民進黨,那就來不及了
不過身為 蔡衛兵 的時代力量,還是乖乖的吞下去自盡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