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之銘言:
: 這次前瞻因為金額龐大 細則不明
: 讓DPP對外形象受挫
: 本來在野黨大可藉此好好監督
: 大家也在看拿出什麼證據打臉執政黨
: 然後在野黨粉絲也在各大社群網站瘋狂批評民進黨
: 無論KMT 還是NPP粉絲都大聲撻伐
: 結果一場協商 KMT討價砍半 DPP順水推舟答應
: NPP也只是念念 還是投下贊成票
: 三讀通過後 反而造成他們自己粉絲大量崩潰
: 之前罵那麼久 都要採取焦土戰
: 你給我看這個?
NPP的做法就是"遵守議事規則結果被綁死".
流程是: 二讀 → 三讀 (→ 復議)
真正法令的擬成是在二讀決定,那邊才是整個立法戰局的福和橋,
三讀只能修正文字不符或違憲可能性.
就算要進入括弧裡面那個復議,在三讀時能做的只有:
1.證明動議人確為原案議決時之出席委員,而未曾發言反對原決議案者
→ 所以NPP必須出席三讀,不能缺席,還不能在三讀反對
2.原案表決時,動議人必須為贊成者
→ 所以NPP諸席必須按下贊成,不然沒資格提復議
3.需有與原決議案不同之理由
4.需有20人以上之連署或附議
→ ...就算NPP在吵落日條款一類的東西,但現階段它湊得到20席嗎?
更別說二讀那時就被封殺過了.
然後KD兩黨就開始打蛇隨棍上了: "齁~ 你看NPP還不是按贊成?!" 接著各取所需.
畢竟在三讀反對了也無效,
因為反對真意代表條文本身有錯字,語義有矛盾,內容有違憲之虞,
真的像一些傳出來的話術,作秀去投反對也不會影響三讀結果,
更別說本來就不該做,做了,兩個評價隨你選: A.搞笑 B.作秀
所以NPP當下就兩種做法:
1)棄權離席,然後之後無權再嘴
2)按規定想辦法凹復議,但很大機率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