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是否應該稍微降低罷免總統的難度?

作者: MoneyMonkey   2017-10-04 03:30:34
蔡英文當初下令全黨動員,硬過一例一休,現在卻把責任撇得一乾二凈。
看到這樣的新聞,突然想研究一下關於罷免總統的法條。
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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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
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
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分隔線=======
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以上的同意(詳情請參考公投法的實務面).....
單獨一個條件已經是不可能的任務,還要兩個條件都達成。
在立法委員更容易罷免的這個時候,
罷免總統的難度卻還是這麼的根本不可能達成,
這樣子是否會造成總統權力的獨大?
是不是應該降低罷免總統的難度?
想要稍微討論這一點。
作者: gauiugr (嘿嘿嘿)   2017-10-04 05:52:00
這樣就要罷免?
作者: Uizmporm   2017-10-04 06:47:00
來玩玩看內閣制吧 解散國會可能還比較容易?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7-10-04 09:06:00
能有罷免總算的制度就不錯了 美國總統是不能罷免的法國好像也沒有罷免總統的制度
作者: LiamIssac (Madchester)   2017-10-04 10:33:00
罷免可以不用 但是固定任期制是可以考慮
作者: loggate   2017-10-04 10:38:00
台灣不適合罷免,連貪污案定讞的總統都挺的下去,這些人不會跟你照遊戲規則玩啦
作者: fanlongs (fanlongs)   2017-10-04 11:27:00
先能罷免法案吧,你講其他都多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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