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團體︰7休1等於沒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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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羅倩宜、李雅雯、廖千瑩/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賴清德昨拍板「一例一休」修法版本
商總指出,過去一年為了鬆綁七休一,商總申請了卅個行業,只批准五個
現在還是需要主管機關同意,有放寬等於沒放寬。
機械公會質疑,不論七休一或加班工時應由勞資協商
「不想加班的勞工可以不加班,但法令不能剝奪想加班的人的權利。」
商總理事長賴正鎰表示
「說實在的,賴院長提出的勞基法修訂,不管七休一或是加班工時
還是跟我們的版本有落差。」
他說,加班工時採三個月一三八小時總量管制
跟商總提的每月六十小時、六個月總量管制落差很大
服務業旺季至少三個月,需要的加班彈性比較大,希望立法院不同黨團能提出版本
更符合服務業需求。
金融總會也聲明,一例一休修法,讓勞資雙方更有彈性,也不是剝削勞工
不解為什麼勞方要反對?
修法讓各行各業有空間去因應各種狀況,因此正面看待。
「要不要七休一 留給勞資決定」
機械公會秘書長王正青表示,對勞基法只有三大原則,包括週休二日
每月加班六十小時及勞資協商,
政府的手不要伸進來太多,「要不要七休一,留給勞資雙方決定。」
他說,美國和日本都沒有七休一規定,為何政府要強制如此?
工具機公會秘書長黃建中則說,有人希望一週休兩天,有人想要多加班賺錢
法律是保障勞工,但不能把兩種人綁在一起,反而妨礙想加班賺錢的勞工權益
政府只要把大原則訂出來,讓不同需求的勞工都可得到滿足。
不過,全國產業總工會秘書長戴國榮質疑,放寬加班工時上限違背降低總工時的承諾
鬆綁七休一讓勞工可連上十二天班,勞動部將部分產業、行業的需求擴大成通案
已是侵害勞動人權,鬆綁七休一不可行。
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副教授辛炳隆表示,支持加班工時上限放寬
且以每一季框一個總上限,讓勞工有收入、企業有彈性
「鬆綁七休一」加了審核機制,但仍須訂立連續上班天數上限,維護勞工身心健康。
心得:
聽聽工商團體怎麼說
我想觀點會更多元吧
學者也是對這次修法細節有贊成有反對的
但不論是贊成的 反對的
蠻多都表示一例一休該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