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那些抗爭者,你們真的幹過工廠的基層

作者: lorleninmam (勞崙馬)   2018-01-08 12:51:54
說你沒邏輯還真的沒邏輯,
如果照你這種似是而非的理論,
你應該要支持不能有勞基法才對,
幹!人家經濟有困難,
連作12天就要休息,
根本貴族想法!
怎麼不能365天都工作?
你不知民間疾苦!
幹!人家經濟有困難,
班與班間隔竟然還要8小時,
根本貴族想法!
怎麼不能工作24HR不間隔?
你不知民間疾苦!
如果你全年無休不用睡覺,算你厲害!
但請不要說勞基法害你賺不到錢,
兼職,打零工,做直銷,......
一堆管道可以賺錢,
一定要給同一個老闆壓榨才爽?
錢不夠你想加班,
怎不抗議每月限制54小時?
限制只能加54小時根本貴族想法!
支持修法不是打自己臉嗎?
勞基法是為了保障大多數勞工,
不被同一份工作的慣老闆壓榨欺凌。
你經濟有困難,何必靠慣老闆?
你要找N份工作兼職是你家的事,
你為了工作過勞也是你自己的選擇。
請問與勞基法保護大眾勞工何干?
媽的B,每次聽到這種謬論就很感慨,
用這種狗屁不通的理由犧牲大眾利益,
有你這種人,國家不沉淪才怪。
見鬼了,這邏輯根本打自己臉......
邏輯好?鄉民笑而不答......
※ 引述《JeremyJoung (J.J.)》之銘言:
: 妳們這些勞基法覺青 還真的是"完全何不食肉麋"的慣溫室花朵
: 我之前的文章就說過了
: 那些特定的超時加班人員
: 全都是不得不"賭命加班"
: 因為他們幾乎都有"家計壓力"
: 有些人是一個月若賺不到7萬 就會全家都會"死" 物理意義上
: 尤其是那種有債務問題的 他們的收入需求都遠超過22K以上
: 這些超時加班的 我幾乎沒看過領3萬以下的
: 而這些人又沒有高階的謀生技能 光憑一般工作賺到7萬談何容易
: 賭命賺7萬 可能自己會死(機率1%左右)
: 不賭命賺7萬 全家上下保證會死(機率超過99%)
: 你他媽的
: 要限制他們的工時的話 你能給他們一個月穩定賺到7萬的保證嗎??
: 還是你要修改法律
: 讓這些家計有困難的勞工 家計問題全部用全民稅金無條件埋單
: 當然不可能 是腦袋有洞嗎??
: 你沒打算全民補貼他 又禁止他加班
: 你他媽的就是那種典型的 "清官尤可恨"
: 只會站在自己"貴族的立場" 講一些高貴的好聽話
: 那些人之所以會倫落到如此 幾乎都可以歸咎於是因為他們自己自身有問題
: 但是他們不偷不搶 他們決定用自己的身體資本來挽回問題時
: 你他媽的是幫助過他什麼?? 還是只會在那邊說一推好聽話
: 你這樣就跟那些貴族公子對著正在田裡下田的農夫說
: [農夫下田怎麼都把自己弄的一身髒兮兮的 這樣太沒有文化了
: 應該要要來教導與約束農夫下田服裝穿著的禮儀與品味才是]
: 一樣的令人噁心!!
: ※ 引述《mstory (m的故事)》之銘言:
: : 嘖,所以你要用你的說法,去反對勞工不該過勞嗎?
: : 真的是太弱了
: : 勞基法針對這塊的確是有問題沒錯,甚至於可能也規範不到
: : 但是就可以用這樣否認勞基法不該以勞工健康為優先嗎?
: : 不管這個司機的角色是什麼
: : 他的本質他就是一個勞工
: : 他就是一個會過勞的勞工
: : 也不只是蝶戀花,光是台南就出了四次司機的相關事故
: : 還好沒造成什麼傷亡,不然傷亡的錢你們這些反對勞工健康該優先的人出的起嗎
: : 你們除了只會說風涼話之外,還會啥呢?
: : 玩文字遊戲有比較好嗎?
: : 今天勞基法的目的不就是為了保障勞工的基本權益嗎?
: : 勞工健康不就是所有勞工基本權益該第一優先考量到的嗎?
: : 勞工健康不只是為了保障勞工本身,也要保障勞工不要害到其他人才對
: : 目前看來,一堆護航民進黨的人,根本就不重視這塊
: : 整天就只會鬼叫,勞工會失業,勞工錢賺少了
: : 嘖,真的是有夠無聊的
: : 我還真不知道一個連勞工健康都不優先考慮的勞基法是訂個屁
: : 要不然廢掉好了啊
: : 要注動勞工權益本來就會讓雇主要付出更多的代價
: : 而這代價的確就是會讓雇主減少勞工的勞動成本
: : 如果一直要拿勞工會失業來說嘴的話,有種一點,講大聲一點
: : 要求廢除勞基法,其他的廢話就少講了好嗎?
: : 什麼勞工會失業,這種幹話有夠無聊的
: : 勞基法的存在本來就會造成這種後果了
: : 真要嘴的話,就廢掉勞基法啊
: : 讓大家不要失業,讓大家過勞死啊
: : 廢話那麼多幹嗎呢?
作者: ray90910 (秋風夜雨)   2018-01-08 12:54:00
其實我贊成無勞基法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8-01-08 12:56:00
拜託你們這些人 看文章用心一點 我都說這是少數特例而這些特例不會超過雇員10% 所以只要修法限制10%就好拜託你見識不足 至少也要帶個眼睛10% 10% 這個限制你有看到嗎?? 還是你根本選擇性無視我是做ERP的 玩行政人事 你絕對不會比我熟我是覺得你才是管太多 你上面的那些都是一副"我是在為你好"的父母嘴臉 你錯 你是在為他好但是你要"塞"給他的好 他並不想要 因為他有其他更重
作者: XX9 (米魯國王)   2018-01-08 13:06:00
有需要加班的幹嘛不兼職就好了?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8-01-08 13:06:00
要目標 你不打算解決他的優先問題 只打算解決你以為的問題 這就叫做"偽善"說兼職的 那也要看兼職是不是比較有"效率"阿加班是1.34/1.67加班費 兼職是標準工薪 都幾?
作者: XX9 (米魯國王)   2018-01-08 13:09:00
勞基法在加班問題上應該可以設計寬限年限吧 比如3年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8-01-08 13:09:00
你們這種人最讓人噁心的地方在於 你們只以你們自己的觀點價值來"衡量他人的困難價值"他人的困難明明就不是在工時 你還一直說要幫他降工時
作者: XX9 (米魯國王)   2018-01-08 13:11:00
本薪太低也是個問題吧工廠工作屬性還可以加班 代表它工作內容無腦度高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8-01-08 13:12:00
本薪太低又牽涉到勞動專業/勞動供給問題
作者: XX9 (米魯國王)   2018-01-08 13:12:00
有些工作雖然也是工廠 但危險性頗高 比如鐵工廠就不適合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8-01-08 13:13:00
在自身比人差需求又比人多時 你是要開特權給這些人
作者: Desperato (Farewell)   2018-01-08 13:13:00
J大說的問題 其實前面就有一個f說過了
作者: XX9 (米魯國王)   2018-01-08 13:14:00
是否可以提高加班上限 應該是要針對某些行業做期限內 特許
作者: Desperato (Farewell)   2018-01-08 13:14:00
而我認為這個問題不太容易解決比起那些可能會過勞死的情況 缺錢的情況會被放棄
作者: XX9 (米魯國王)   2018-01-08 13:15:00
而且這些人應該屬於要社會局介入社會救助的範圍了
作者: Desperato (Farewell)   2018-01-08 13:15:00
政府也擔不起加班加過頭結果死掉的責任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8-01-08 13:15:00
所以我說了 最簡單的方法限制10%超時加班這10%的死士 就讓他們自己去玩 我不相信老闆有辦法用
作者: Desperato (Farewell)   2018-01-08 13:16:00
社會局不一定會管到月薪七萬的人啊...很難解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8-01-08 13:16:00
10%去威脅剩下的90%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8-01-08 13:18:00
你的法令額度就是固定10%雇員 是要怎麼威脅名單外的
作者: Desperato (Farewell)   2018-01-08 13:19:00
在沒人想加班的情況下 10%內的全部都是替死鬼就算只有5人想加班 總共100人的話 5人就是替死鬼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8-01-08 13:20:00
我的方法是 50%可加班 其中10%超時 剩下50%禁止加班
作者: Desperato (Farewell)   2018-01-08 13:20:00
這個問題的解決方法並不是10%而是勞工要有個方法能保證自己能選擇要不要加班解決方案是工會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8-01-08 13:21:00
名單是鎖死"固定"的 5%的替死鬼你想怎麼刷
作者: Desperato (Farewell)   2018-01-08 13:21:00
當然現在 沒工會 勞工不會抗爭那也許10%是個可能的替代方案情況會變 有人未來會不想加班 也有人突然想要錢要加班
作者: William   2018-01-08 13:23:00
如果多個10%只是讓勞工檢舉難度更高好嗎?
作者: Desperato (Farewell)   2018-01-08 13:23:00
以你來說 你是會為了員工著想的好主管那10%對你來說就會很方便 也很親民可是立法的時候 永遠都要想有沒有人會拿去做壞事10%的話 勞工就不是檢舉 而是單純的勞資談判
作者: jj314257 (PTT流浪公民)   2018-01-08 13:25:00
我覺得問題是 為什麼勞工需要加班才能活下去?
作者: Desperato (Farewell)   2018-01-08 13:26:00
那個問題不是靠勞基法解決的 是經濟太差J大說過了 勞力供過於求 基本對資方有利
作者: jj314257 (PTT流浪公民)   2018-01-08 13:27:00
現在都什麼時代了還要加班貼補家用?
作者: Desperato (Farewell)   2018-01-08 13:30:00
然後很多勞工也沒有第二生錢管道 也不會理財...追根究柢 R不就勞工能力太差...
作者: ray90910 (秋風夜雨)   2018-01-08 13:35:00
jj這個問題真的是不食人間煙火最佳典範欸………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8-01-08 13:42:00
你那10%只要具名呈報 外加理由說明 雇主要怎麼威脅?
作者: Desperato (Farewell)   2018-01-08 13:58:00
擔心的是只要你不想進那10% 雇主就解雇R有些人不加班沒差 沒工作會死人的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8-01-08 14:04:00
解僱個頭啦 人力都不足了還解僱 而且 呈報勞動局的理由要怎麼掰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你可以看看"當收入只夠填飽肚子"這本書,裡面有提到第二份工作兼差對於這些人的困難跟麻煩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8-01-08 14:05:00
還能用解僱威脅人的 根本人力都很充裕
作者: Desperato (Farewell)   2018-01-08 14:14:00
你剛剛還在說缺工都是假的...是沒錯 已經很多人來說加班是需要也是必要的以我的視角來說你是第三個這麼說的可是你們在要求修改法條得到好處後 也要回答壞處怎麼辦到現在只有J有回覆壞處的處理方案(他認為不會出現)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8-01-08 14:19:00
所有講的出來的壞處 都可以設定避免方法
作者: Desperato (Farewell)   2018-01-08 14:20:00
但同時雇主也能避免這些避免方法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8-01-08 14:20:00
缺工是假的 那是兩種不同的工廠
作者: Desperato (Farewell)   2018-01-08 14:21:00
可是你的法律沒有區隔這兩種工廠啊你不是提部分行業專法 是提所有行業10%吧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8-01-08 14:21:00
法條寫的夠硬 就不是問題 沒經驗當然覺得很難 有經驗就不覺得有什麼所有行業10%但是要呈報 你以為公文呈報是一個很簡單的事情嗎?
作者: Desperato (Farewell)   2018-01-08 14:23:00
那可能要等你把法條寫出來 才能繼續討論了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8-01-08 14:26:00
寫公文是很恐怖的 公文有很強的法律位階過去的勞基法都是放任主義 所以雇主上下其手空間很多只要給予公文化 很多巧路都會不可行
作者: Desperato (Farewell)   2018-01-08 14:26:00
好吧 我不理解呈報 找了一下感覺很麻煩...好吧 呈報我覺得可以我沒什麼好反對的了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8-01-08 14:38:00
其實 還有一個大絕招可以限制雇主任意解僱只要規定 "無理由之非違紀解僱 3個月內禁止重新招募人力"這樣雇主就不敢拿翹了現在可以任意解僱是因為 可以馬上重新招募如果 直接禁止解僱後招募 那雇主就必須承擔3個月的人力空窗 正常人都不會去承擔這個風險
作者: Desperato (Farewell)   2018-01-08 14:42:00
那樣感覺會讓勞工捅死一堆好老闆...另一方面 沒有處理到裁員問題 原本的罰錢要留著R 還有一個bug 就是一開始就超收 然後再解雇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8-01-08 14:46:00
解僱本來就該有重大理由 雇主若拿不出合理說明 幹嘛讓你再次僱人 如果真是刁民能拿得出說明的 那就不用擔心解僱問題了另外 離職≠解僱先僱用在解僱 固然是方法但還是要鎖3個月 你能保證3個月內都不會有需求嗎這樣很賭喔大量裁員本來就要申報 而且大量裁員後 不得立即重新招募 並且要優先僱用舊員工
作者: Desperato (Farewell)   2018-01-08 14:55:00
這個應該也可以 不過不清楚會有多少雇主跳出來反對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8-01-08 15:03:00
慣老闆應該會唉唉叫 但一般老闆通常不會怎樣 而且實務上 逼走人的方法多的是 根本用不到裁員 需要動不動就裁員的 都是很鳥的公司
作者: viewpoint54 (傑森)   2018-01-08 18:11:00
修勞基法那些王八蛋,有幾個基層待過?
作者: AGODC (我會游仰式了^^)   2018-01-08 18:56:00
推這篇,沒錢的就該沒日沒夜的工作,怎麼可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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