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勞基法修正三讀 政院:維護勞工權益不變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8-01-10 20:09:05
我完全不知道你在釐清什麼焦點
勞工加班不給加班費換補休
結果從1.33/1.66變成1
等於勞工損失了0.33/0.66的加班費
看得懂嗎?
明明加班了卻只換1的補休
因為延長工時用正常工時放假替代掉
結果有人說工時減少!?!?
你根本不需要舉例,我想大家都很清楚
前面宣稱減少工時是怎麼來的
是犧牲勞工加班費來的
所以我不知道你要釐清什麼焦點??
也不知道你舉這個例子是要證明什麼?
※ 引述 《benpanyen (華飛)》 之銘言:
:  
:  
: 我來說一下為什麼總工時會減少
: (這應該是跟原本加班不補休的情況比才減少,但是薪水也會減少
:  
: 假設原本正常工時 270hr,時薪100NTD,加班30hr,只能給加班費。
:  
: 總工時270+30=300。
: 總薪資270*100+30*100*1.33=30990
:  
: 所以平均薪資是 30990/300 = 103.3NTD
:  
:  
: 修法後~
: 現在原本正常工時270hr,時薪100NTD,加班30hr,可以補休不用給加班費。
:  
: 總工時270+30-30=270
: 總薪資270*100=27000
:  
: 所以平均薪資是 27000/270 = 100NTD
:  
: 這樣子算的話總工時是會減少的,但平均薪資也下降就是了~~
:  
:  
: ※ 引述《milk7763 (甘摳郎)》之銘言:
: : 這邏輯我不太懂
: : 勞工加班(工時↑收入↑)
: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8-01-10 20:11:00
都對資方有利
作者: sunchen0201 (想哭就要笑)   2018-01-10 20:18:00
1:1的補休用偷襲的 做賊還懂得心虛 真可取~
作者: benpanyen (華飛)   2018-01-10 20:25:00
我知道減少工時是用勞工加班費換來的啊~我的文有說平均薪資下降。e大那篇文章就說得很清楚1:1or1.33的利弊只是你前一篇文一直在跳針總工時的問題。看不下去而已~對!如果完全不加班,就不會有補休或是加班費的問題。修法後讓原本只能用加班費的加班,變成可以用補休,所以總工時會下降,但犧牲加班費。就這樣而已...原本加班不能補休,現在加班可以補休。只看工時的話下降。但損失的就是你說的0.33,0.66沒錯如果你還不懂要討論什麼的話就去看看#1QLSoX5Z這篇再不懂的話我也沒什麼好說的了...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8-01-10 20:51:00
我就是引用那篇回的,到底誰看不懂?縮了喔?後面我還回了一篇誒,不懂去看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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