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完全不知道你在釐清什麼焦點
勞工加班不給加班費換補休
結果從1.33/1.66變成1
等於勞工損失了0.33/0.66的加班費
看得懂嗎?
明明加班了卻只換1的補休
因為延長工時用正常工時放假替代掉
結果有人說工時減少!?!?
你根本不需要舉例,我想大家都很清楚
前面宣稱減少工時是怎麼來的
是犧牲勞工加班費來的
所以我不知道你要釐清什麼焦點??
也不知道你舉這個例子是要證明什麼?
※ 引述 《benpanyen (華飛)》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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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來說一下為什麼總工時會減少
: (這應該是跟原本加班不補休的情況比才減少,但是薪水也會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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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設原本正常工時 270hr,時薪100NTD,加班30hr,只能給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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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工時270+30=300。
: 總薪資270*100+30*100*1.33=30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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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平均薪資是 30990/300 = 103.3N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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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法後~
: 現在原本正常工時270hr,時薪100NTD,加班30hr,可以補休不用給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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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工時270+30-30=270
: 總薪資270*100=2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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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平均薪資是 27000/270 = 100N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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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樣子算的話總工時是會減少的,但平均薪資也下降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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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milk7763 (甘摳郎)》之銘言:
: : 這邏輯我不太懂
: : 勞工加班(工時↑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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