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勞基法應正名為"資基法"

作者: alotofjeff ( )   2018-01-14 13:30:36
資方基本權益法, 簡稱資基法
第X條
x如有需要, 可要求勞工加班, 惟須按照加班時數給予加班費用,
x.1:平日加班兩小時內以基本時薪* 1.33, 兩小時到四小時* 基本時薪1.66倍發放.
x.2:假日加班須加發一日工資, 或按照兩小時內1.33, 兩小時至四小時1.66額外發放.
x.3:若企業有需求, 可以要求勞工以1:1換取與加班時數相同的補休, 且使用補休
時機由雇主安排, 但若加班事實發生一年內無法安排勞工補休,
仍須按照上述公式發放加班費用, 勞工不得有異議.
否則可予以調整職務、扣除獎金、行政刁難(遲到5分鐘開除)等方式懲罰勞工.
這才是事實吧....
旺季每天上班12小時加好加滿, 淡季每天上班4小時養身體.
資方都不用給加班費. 愛怎麼調整勞工上班時間就怎麼調, 有充足的彈性.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8-01-14 13:35:00
資進黨表示 勞工要自己自立自強 自己去跟公司談 不要只會找政府法律明文規定有勞資協議 你們要自己努力阿不過實際上是資方的老子協議就是了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8-01-14 13:37:00
如果你主張這是資基法 那是否這法條該廢除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8-01-14 13:40:00
這是資進法 但是國家把國家治理成這樣 只好靠犧牲勞工救經濟了吧
作者: ABA0525 (小火柴)   2018-01-14 13:43:00
是賣勞法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8-01-14 13:45:00
其實除了蔡英文滿篇廢話外 這個算是稍微對經濟真正有幫助的法案 只是要割勞工的肉來換 鐵粉打死不能承認
作者: inwuge (秋風)   2018-01-14 13:54:00
補休不但沒得休,到期公司也不會花錢買回,才是高雄的常態,認同請分享。
作者: MinoltaSTF (Smooth Trans Focus)   2018-01-14 14:20:00
法條真的是這樣寫嗎?
作者: tony3366211 (00)   2018-01-14 15:08:00
請正名奴基法
作者: ymib (網路小白)   2018-01-14 15:10:00
請正名「功德法」
作者: orzmaster (哈榭爾)   2018-01-14 15:30:00
不是奴隸基本法嘛?怎麼南方主政者都那麼熱愛蓄奴啊?
作者: tingking3344 (水壺)   2018-01-14 15:42:00
我覺得叫 "吃基法" 不錯,現在吃雞很難的你越基層越被吃,人人有雞吃,是這個道理
作者: ludwickfan (fanfan)   2018-01-14 16:17:00
這是哪一版的法條?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