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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轉!指郝龍斌妻子收鑽戒 童仲彥二審改判有罪
11483出版時間:2018/02/13 10:09
台北市議員童仲彥6年前質詢時任台北市長郝龍斌,指郝妻高閬仙(閬音同朗)疑收花博
廠商餽贈市價數百萬元鑽戒,高告童涉加重誹謗,童反控高涉誣告。一審指童未盡查證義
務,但在議會對市政議題發言,受言論免責權保護,判雙方均無罪,全案上訴高院二審今
逆轉改判童仲彥有罪,依加重誹謗罪判他拘役59天、得易科罰金5萬9000元。可上訴。
高閬仙提起自訴指控,童仲彥於2012年11月15日在北市議會質詢她丈夫郝龍斌時,無端指
她與時任副市長李永萍,涉各收花博廠商市價4、500萬元的鑽戒,引發媒體報導,使她名
譽受此不實說法侵害,因此告童涉加重誹謗。
童不服挨告,自稱在按摩店和一名邱姓男子聊天,是邱男告訴他此事,並提出與邱男對話
錄音檔佐證,童強調依議員職權在議會對郝龍斌提出質疑,並無不法,反控高女涉誣告。
一審台北地院勘驗童男提出與消息來源邱男的對話錄音,發現邱本來跟童在談論按摩院賣
藥的事,卻突然冒出「工信(花博廠商)頭家(老闆)……要送郝龍斌他老婆……」等語
,且語意不連貫、邏輯不明,無從確認真有「喬鑽戒」、「買鑽戒」等事。
一審指童男沒另向工信查證,未審慎篩選其言論內容,身為具有相當公眾影響力的民代,
卻沒負擔較常人更高的查證義務,顯見確有誹謗故意,但考量童因質詢市政議題且在議會
發言,享有言論免責權,判他無罪。高女提告捍衛自身清白,非意圖誣陷,也獲判無罪。
全案上訴高院,雙方針對民代言論免責範圍多次交鋒,上月16日辯論終結後,童仲彥受訪
堅稱針對弊案和施政議題質詢,且預先花半年時間做合理查證,二審結果將決定會否造成
寒蟬效應,「如果我這樣查證還有事的話,以後應該要修法,賦予民意代表司法調查權!
」
高閬仙也少見受訪,強調一審已判童男言論不實,「也就是我沒有收受鑽石這件事情!」
但一審對民代言論免責權擴大解釋,她希望高院針對這一點,「可以做出正確的判決!」
被問到是否感到困擾,高說:「當然是!對我的名譽有很大的影響!」
高女的律師葉慶元說,全案打到現在5年多,童男所說的證人邱先生不知去向、童說的珠
寶店不知何在,很明顯的,童所言不實,希望高院能改判童有罪,「以還高老師的清譽」
。李永萍去年另案告童涉加重誹謗,檢方去年(2017年)3月將童不起訴處分。(黃哲民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