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udn.com/news/story/11744/3050318?from=udn-relatednews_ch2
關於適法處理,昨天台大政治系陳淳文教授在校務會議上已經說得非常清楚:
依據《大學法》第 9 條規定:公立大學遴選出校長後是「由教育部聘任」,私立大學則
是「報請教育部核准聘任」,後者多了「核准」兩字,因為公立大學選校長是教育部事前
參與,私立大學是教育部事後監督。所以聘任台大校長,教育部依法根本沒有「核准」權
,只能依法定程序聘任。
《憲法》162 條規定公私立大學依法受國家監督,但釋字 380、450 號又強調大學自治,
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有 3 席教育部代表,就是國家監督權和大學自治的妥協。因此台大
校務會議不能用投票或討論方式推翻遴選結果,教育部也只能聘任、沒有核准聘任的權利
,否則就是違反《大學法》。
(引用網友FB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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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管就是徹頭徹尾的鬧劇,
鬧越久就是越顯得卡管的無恥,
以及教育部的違法亂權。
所以卡管的還要繼續卡下去?
可以有點羞恥心嗎?
只會抹黑什麼實質證據都拿不出來?
一群無能無恥的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