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incsnow (sincsnow)
2018-05-12 23:57:411.新聞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11744/3138580
2.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3.新聞內容︰
台大要求教育部儘速發聘 管碧玲:大學不是獨立王國
2018-05-12 15:52聯合報 記者陳熙文╱即時報導
因應教育部5月4日發函台大應迅即重啟校長遴選程序案與釐清大學自治的範圍,台大今召
開臨時校務會議討論是否重啟校長遴選,多數贊成教育部應依大學法等規定,處理台大校
長遴選結果,盡速發聘。對此,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在臉書上發文,強調「大學獨立,但大
學不是獨立王國」,希望台大校務會議誠實面對違法事實。
以下是管碧玲臉書全文:
違法事項沒有自治權!
歷史共業何以叫共業?當然是因為違法!因此,各種各類的歷史共業,最後還是要靠修法
特赦,才能解套!
有關兼職偷跑的現象,誠實面對違法的事實,是台大校務會議首先要做到的,謙卑的道歉
,其也才是知識份子的風骨。萬不能以90%之眾,眾人皆如此,而把歷史共業視為理所當
然,這樣論述,如何奢言「大學是社會的良知」?
研究計畫補助經費的不實發票問題,才剛剛修法特赦,再度面對兼職偷跑的脫法行為,我
願意用歷史共業,主張再度修法特赦,但是台大如果不承認錯誤,不面對校長被遴選人違
法的事實,而只是傲慢的放言「大家都這樣,不能吹毛求疵」,如此態度,「修法特赦」
的主張,不會被社會質疑嗎?
我在當年台大校長遴選第一名被捨棄時,質詢部長要求尊重大學自治,後來的檢討並導致
修法。我的質詢,近日頻遭叫陣、引用來質疑教育部反管。事實上,當年是在兩個被遴選
人沒有違法事實,遴選程序也沒有被質疑瑕疵的情況下,我認為教育部應尊重自治,圈選
第一名。
這次的情況完全不同。因為大學法開宗明義,第一條即規定,大學「在法律規定範圍內」
享有自治權,揭示了「大學自治不是治外法權」,亦即「違法事項沒有自治權」。法亦明
、理亦清。台大當局卻延宕數月,企圖強取違法事項的自治權,這豈是國法所允許?大學
獨立,但大學不是獨立王國,大學仍然必須在國法之下,享受自治。
期待今天的校務會議,能撥雲見日,讓我們看到台大作為全台首學的典範、風骨,期待著
。
4.附註、心得、想法︰
看到民進黨的同志們,個個都想管大學,讓我不禁懷疑,今天如果是國民黨執政,
這些人會說出什麼樣的話來?
哈哈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8-05-12 23:59:00正義
作者: bluecup (輕風藍月) 2018-05-13 00:00:00
嘿啦!嘿啦! 改成黨立台灣獨立大學好了...
作者: bluecup (輕風藍月) 2018-05-13 00:01:00
通通給妳派啦... 要不要縣市長也給妳派啊?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8-05-13 00:03:00違了什麼法 哪條法 講一下阿
作者:
Wilkie (gonna fly high)
2018-05-13 00:03:00就照sop等同意函到再去兼職不就好了 gy一堆 真以為你是爺阿管爺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8-05-13 00:04:00你教育部公文比交通罰單還不如阿
作者:
DCHC (純愛基本教義派♥)
2018-05-13 00:12:00民進黨應該服從道德真理,尊重大學自治。不要只會罵國民黨,換成自己執政卻變成獨裁政黨。
作者:
Argerich (砑6(Q鰜7x綩%@v킊t氶▇)
2018-05-13 00:14:00所以我說,到底是違了什麼法啊?
作者: bluecup (輕風藍月) 2018-05-13 00:16:00
啊.....就不是我的人不能當台大校長啊.....用隱形墨水寫的啊......
作者: bluecup (輕風藍月) 2018-05-13 00:21:00
以後學生證和黨證合併好了....笑...教師證、職員證也合併黨證好了....保證台灣價值滿滿.....
大學自治有憲法級的制度性保障當靠山硬要搞還不知道誰輸誰贏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8-05-13 00:27:00司法院長是許宗力呵呵
作者:
Wilkie (gonna fly high)
2018-05-13 00:29:00ggyy不照程序偷跑被拔掉 可惜
作者: sbumboy 2018-05-13 00:36:00
兼職就是違法 很難懂嗎?
作者:
rexn (中間)
2018-05-13 00:39:00DPP就是神,不能違背管當校長就是違法,不像北農,怎麼做就是瑕不掩瑜
作者: loggate 2018-05-13 00:52:00
許宗力都自創釋憲標準了,民進黨還遠遠沒到下限啦
作者:
garone (ORaNGe)
2018-05-13 00:58:00台大就由台哥大賣下專心辦學,變成私立,自籌財源,自然校長隨台哥大董事長、大股東高興選誰就誰當。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8-05-13 01:03:00富邦金董事長 蔡明興 知道不 要買也是富邦金買下啦台哥大副董才是蔡明興的兼職啦
明明就沒違法,連教育部都找不到法條,但一定要先講違法來帶風向,真的噁心
作者:
reinhert (史丹佛的銀色子彈)
2018-05-13 07:29:00果然權力和政治讓人垂涎與腐化,思考斷線
作者: boldted (Ted) 2018-05-13 07:34:00
該拔掉的是“管婆”!
剛剛看新聞 呂副竟然附和台大校務會議 DPP要冷處理嗎這BBA真的是不甘寂寞啊~
作者:
kk2025 (kk2025)
2018-05-13 09:01:00拜託你如果違法請順便把教授資格撤了別只撤校長資格
作者: adream (學習) 2018-05-13 09:14:00
就像管媽請國營事業贊助私人承辦體育活動,不是也挾審查預算之權,但這就法律沒規定不可,所以管媽可以大剌剌做。立委的陳情,關切,關說案應該優先公布,讓選民知道國會議員要職到底都在做些什麼事
作者:
abbkg (珍惜時間)
2018-05-13 10:52:00都有民政府了(丟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