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說有罪嗎? 但是洩密是扎扎實實的犯罪

作者: nawabonga (vista不到三年就玩完)   2018-05-15 12:35:08
1.關說是台灣社會常態文化,數十年來幾乎所有人都在這共犯結構中,從政客大頭立委民
代到市井小民、販夫走卒、商賈百業,幾乎沒人沒有「去講一下」「靠過關係」過。
2.關說在民刑法上確實還沒有罪。人人都知道關說是怎麼一回事,但它只是一個社會概念
並沒有法定定義。
3.相對於關說是如此的常態,大家習以為常,但是只要一聽到「監聽」「洩密」幾乎40-60
歲的大多數台灣民眾會立刻反應激烈,暴跳如雷。因為黨國的關係,長久以來在大家心
中監聽洩密的罪行嚴重程度遠遠大於關說,那個仇恨值程度差好幾條街。
4.馬英九,國民黨,9.2這群人有的是離基層民眾太遠,有的是腦子被洗固定了,有的是既
得利益者,他們似乎很難體會台灣社會一般民眾對於關說、監聽、洩密這幾件事情的高
度反差態度情緒?所以做出極為錯誤的政治風向判斷。
馬英九當初揭發王金平關說,他說不定還滿心得意洋洋說我站在道德的至高點了,人民會
擁護我,殊不知人民對關說無感但是對監聽恨之入骨,導致風向局勢整個大翻船,我敢說
他到今天還覺得莫名其妙豈有此理,我明明在做對的事情怎麼人民劃錯重點,對關說不痛
不癢對關說和洩密暴跳如雷。
其實對人民來說,你馬英九才劃錯重點。
作者: mrlcoco   2018-05-15 12:37:00
立院有審查政院預算之權 兩院於政治上有利害關係衝突之可能 而我國憲法體制 總統無直接指揮法務部之權所以立院院長關說法務部事項 總統依憲法對五院之事有鼎鼐之權責 所以特偵組查辦事項有關立院關說情事 總統依憲法權責處置兩院事務並交辦政院處理 係屬當然何來洩密? 否則總統如何依憲法鼎鼐五院爭議事務
作者: nawabonga (vista不到三年就玩完)   2018-05-15 12:39:00
什麼叫做鼎鼐 鼎鼐是不是也是關說喬事? 請定義鼎鼐
作者: mrlcoco   2018-05-15 12:46:00
「鼎鼐→處理國政大事」 瞭了沒
作者: ee4e (ee4e)   2018-05-15 12:53:00
贊成,蔡英文對於北檢偵查中的三中案也來調和鼎鼐,你覺得如何?我覺得我不能接受,你呢?
作者: nawabonga (vista不到三年就玩完)   2018-05-15 12:55:00
「總統依憲法對五院之事有鼎鼐之權責」 憲法哪裡有寫小弟眼睛業障重 麻煩請具體指出第幾條第幾款第幾行
作者: sean12345678 (男人)   2018-05-15 12:59:00
中肯 關說是一回事
作者: mrlcoco   2018-05-15 12:59:00
請搞清楚 「院際爭端事務」方可 上面已說 總統依體制無權直接"指揮"法務部 更何況指揮法務部下屬單位(北檢) 可別亂了法制
作者: nawabonga (vista不到三年就玩完)   2018-05-15 13:00:00
總統既然無權直接指揮法務部 檢查總長直接面見總統說要談特定案件 總統該不該見?
作者: coober   2018-05-15 13:08:00
偵結之後可以~ 但黃當時尚未偵結案子還在跑~
作者: mrlcoco   2018-05-15 13:10:00
憲法第四十四條→(權限爭議處理權) 這就是「總統對五院之事有鼎鼐之權責」規定 「總統對五院之事有鼎鼐之權責」這句話只是說明 稍具法律常識的 會瞭解此句話涵意
作者: ee4e (ee4e)   2018-05-15 13:16:00
所以依照這個說法,m大也支持檢察總長拿著現正偵查中的三中案,共諜案之類的去找總統討論?我自己的看法是絕對不行。
作者: nawabonga (vista不到三年就玩完)   2018-05-15 13:19:00
還在憲法44條 那條可以這樣擴大解釋?
作者: ee4e (ee4e)   2018-05-15 13:19:00
民進黨的總統如果敢做這樣的事情,絕對被他們支持者唾棄大概就滅黨了,當初國民黨戒嚴就用這個壓迫過台灣人,民進黨政治人物自己回過頭來玩這招根本找死。
作者: nawabonga (vista不到三年就玩完)   2018-05-15 13:20:00
請問當時司法院和立法院已發生所謂院與院間之爭執了嗎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8-05-15 13:25:00
馬英九是人民選出來的總統,民進黨是竊國,能比嗎?我替某人回答,有誤請指正喔^^
作者: mrlcoco   2018-05-15 13:30:00
同樣內容一個案子 柯建銘去年10月經高院判決確定定讞經半年後同內容案件 高院確輕判四個月 可易科罰金令人難解? 可能大大較厲害易瞭解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8-05-15 13:37:00
廢話一堆 一句話解釋就是柯建銘是對的
作者: mrlcoco   2018-05-15 13:39:00
「院與院間沒發生爭執?」 那就是說特偵組不需報告總統? 總統不需處理? 特偵組就直接起訴立院龍頭喔?膽量不小嘛柯建銘若對 怎會輸了洩密自訴案勒?
作者: nawabonga (vista不到三年就玩完)   2018-05-15 13:41:00
發生什麼爭執了 可否具體說明一下
作者: ee4e (ee4e)   2018-05-15 13:47:00
如果你也知道柯輸的是洩密的“ 自訴”案件,你會不清楚他輸的原因是舉證不足,無法讓法官形成有罪的心證?本案一堆證據根本就非檢察官根本無法調取的文件或是紀錄,私人去申請全部都打槍你,所以這次是檢察官起訴,證據才夠多,足以讓法官形成有罪心證。
作者: mrlcoco   2018-05-15 13:49:00
立院握有各院、部會的預算審查權 特偵組若直接起訴立院龍頭 就政治現實面 會無「抬面下」的政治爭議嗎? 若覺沒有 小的就無言以對柯建銘自訴案內 仍以憲法44條為主軸判決
作者: ee4e (ee4e)   2018-05-15 14:03:00
特偵組當時是個依法成立的負責偵查起訴特定案件的司法機關,他依法遵守職責偵查起訴,他是檯面上的正式機關,為啥要顧慮檯面下奇怪的東西?他是司法機關,又為啥要去管政治上的東西?所以特偵組到底是司法機關,還是主政者的工具?
作者: nawabonga (vista不到三年就玩完)   2018-05-15 14:27:00
m兄所言令人大開眼界 司法機關依法辦案 該起訴該偵結都必須依司法程序辦理 根本不應也不需考慮政治效應真的有證據該起訴就起訴 為何要考慮所謂「抬面下」?一般檢察官偵辦毒品案需要考慮「抬面下」政治爭議?
作者: MVPGGYY (MVP)   2018-05-15 14:56:00
樓上,人家反軍公教年改又會回過頭要你勞保年改的神邏輯你是不會懂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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