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cCain: 六年前的北市府和現在不同派 當然說法就變了 07/06 01:06
這句話講到重點了。
對於可憐的死老百姓來說,最怕的就是法律和他的解釋像月亮,初一與十五不一樣。這種
搞法會讓人民無所適從。最後導致的結果就是,送錢。反正法律都是憑當官的人出一張嘴
在說,那麼與其研究法律不如搞好關係。
這就是為什麼信賴保護原則這麼重要,為什麼法律的修改和新增不能朔及既往,因為人民
的感受會非常強烈地差。
法律條文是死的。再怎麼嚴密的立法,總是難以避免給掌權者一些彈性認定空間。以文大
這件事情來說,明文規定裡面有「教育設施」這一個項目,那麼這樣的認定就有空間。如
果六年前被認定為教育設施,但是被抓到送錢、賄絡,那麼你還可以解釋說這是弊案,因
為官員貪污做了違法認定。
如果你抓不到貪污受賄,那麼現在北市府改變了六年前的認定,那麼就請柯市長負起完全
的責任,不要再逃避。
→ ntlutw: 根本不用修法,北市府不要故意討好民退黨,認定教育設施 07/06 05:56
→ ntlutw: 就沒問題,柯P笨到公親變事主,爽到丁丁 07/06 05:56
這是正解。法規已經給北市府認定的彈性了,六年前的北市府也據此認定為教育設施了。
現在執政的官員改變了過去的認定,那麼就該自己負起責任,別再牽拖。
噓 dream99: 真照法規辦事你看全台套房要死多少...這就是問題,台灣人 07/06 06:33
→ dream99: 需要更好的守法習慣,而不是為什麼別人可以違法,我不行... 07/06 06:34
推 LikeaG6: 上行下效 台灣沒救
法規已經白紙黑字地將「教育設施」列入許可項目,所以根本沒有違法的問題。變成違法
都是因為現在當權的北市府人馬修改了過去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