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篇看下來~~特別在意的是~~
為什麼這些議員該做的工作不做~~
然後都會以選民服務當藉口~~
到底選民服務是正式工作還是議會工作才是正式工作
請問有什麼機制可以檢舉這些翹班議員???
尤其是上班時間去兼差的~~
要人民做功德~自己卻可以在工作時間另外兼差賺外快
這算什麼....
: 1.台北市議會的開會報到率有兩種,一種是簽到的報到率。
: 形同虛設,另一種是點名報到率。議員只要在早上十點簽
: 到,就可以領到2450元的當天開會出席費,而且這一筆還
: 不用繳稅。每一年的開議日有兩百多天。
: 2.每週三是審法案的大會,應該每週三下午所有議員應該
: 都要出來開會。如果簽到後又跑去上節目領通告費,依照
: 楊議員請教過的前檢察官,似有詐欺的嫌疑。
: 但除了星期三,其他時間議員要不要出現在議場,竟然沒
: 有任何一個可以有效監督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