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友互譙是言論自由」 臉書拒助警辦案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33994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網路是非多,臉友們常因意見不合,留言互罵,引發不少妨害名
譽訴訟,但刑事局表示,臉書公司認為妨害名譽在美國屬民事案件,非刑案,且此類案件
太多,資源無法負擔,基於網路言論自由立場,均不願提供帳號資料,警方偵辦起來困難
重重。
我是認為fb網友身份和住址沒曝光的話
基本上可以不當一回事了
臉書要協助通常是處理詐欺或其他重大刑案
這種告誹謗告妨礙名譽的他們沒興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