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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醒報記者范捷茵台北報導】「一般企業的董監事毋須持股50%,對於公司運作、人
事去留就有龐大影響力,官方持股卻要達50%才算國營事業,顯然已脫離社會現實。」公
民監督國會聯盟指出,官方持股即使高達30%,並擁有實際的人士指派權,按照現行法律
卻能規避立法院監督。對此,立委周倪安認為,應通盤檢討官股投資狀況,整理有多少類
似的企業機構。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指出,「國營事業管理法」規定若政府資本達50%,才被視為國營企業
需受立法院監督,但如退輔會投資的欣欣天然氣,官方持股僅有30%,因此預算書不需送
交立法院,退輔會卻擁有絕對的人事安排權。
公督盟政策部主任賴建寰表示,其實「國營事業法」另有規定,由政府指派公股代表擔任
總經理、董事長,立委有權要求報告、備詢,但因為需安排專案報告,除非出了意外或重
大變故,否則極少有立委針對公司運作、管理狀況質詢。
「商業上能實質控制一家公司,並不需要持股50%,那些大企業手上的股票可能只有個位
數,卻能左右公司的管理與營運,」南台科技大學助理教授羅承宗認為,國營事業的標準
過於寬鬆,導致民營機構實質上染上官營色彩,預算書卻又毋須經過民意機關監督。
羅承宗說,辜家加上友好外資股權不過4成,卻已是難以撼動的大股東,因此即使「持股
未過半」,一樣有公司營運能產生極大影響力,過半門檻的認定有違當前的社會認知,應
該從政府是否能「控制」公司的角度實質,或調低預算法54條的門檻,讓國營事業無法規
避監督。
立委周倪安說, 50%的認定方式是全球通例,要降低成40%、30%恐怕難達共識,她認
為其中最大問題在於,官方持股持分的民營企業的資訊透明性,缺乏完整的明細整理,因
此在氣爆之前,鮮有人知退輔會投資欣欣天然氣,而當這些企業涉及公共安全、利益時,
容易形成政府有權掌控,民意機關卻又無法監督的窘境。她認為,國營事業的通盤檢討有
其必要性,門檻還有協商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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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的玩法被罵在於他們強制在民企插股1%,即能派董事而且有否決權。
1% > 99% 這樣對嗎?
再來他們的國進民退是指民股不得不把股份賣或讓給中共讓中共能絕對控制。
再來為什麼說這修法對?
首先,持有一定股份就有影響力了不用過半,你就能影響那間公司了。
而是否為國營企業的關鍵在於議會是否有監督權而已。
沒有被認定為國營企業前政府就影響不了該公司嗎?別傻了,有股份就能影響。
只是可以避開議會操作而已,而在這操作空間之中就是肥貓的存在了。可以盡情派自己人
進去爽而不用擔心議會。
現在這樣只是回歸正常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