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裡面唯一有提到民調的一條
第 53 條
政黨及任何人自選舉公告發布及罷免案成立宣告之日起至投票日十日前所
為有關候選人、被罷免人或選舉、罷免民意調查資料之發布,應載明負責
調查單位及主持人、辦理時間、抽樣方式、母體數、樣本數及誤差值、經
費來源。
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前十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
布有關候選人、被罷免人或選舉、罷免之民意調查資料,亦不得加以報導
、散布、評論或引述。
就這樣,沒了
字面解讀對民調的定義是必須具有「負責調查單位及主持人、辦理時間、
抽樣方式、母體數、樣本數及誤差值、經費來源。」才叫民調
各大媒體新聞發布的民調肯定符合資格
但以下幾個呢?
1.本板kero大的系列創作文
2.爆紅木炭小哥的街頭訪問影片
3.選舉地下賭盤持續變化的賠率
這些也符合民調定義,選前十天內不能發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