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lycess (ulycess)》之銘言:
: ※ 引述《chachabetter (chachabetter)》之銘言:
: : 4.附註、心得、想法︰
: : 請問一下熟公務員法的板友,長期投稿算是兼職嗎?
: 銓敘部91.2.7部法一字第0912107038號書函
這函被板友打臉這點就不講了。
我們來看教育部網站對公務人員兼職的解釋彙整表就好:
https://tinyurl.com/ybgamr83
編號第69:
銓敘部 101年 3 月 3 日部法一字第1013569828號電子郵件
關於公務員得否發表著作或授權專利而收受報酬一節:
依司法院 32 年 4 月 28 日院字第 2508 號解釋文略以,
公務員在報紙雜誌投稿或著作書籍出版收受報酬,或編輯研究學術的雜誌刊物,
均非服務法第 13 條第 1 項所謂經營商業。
管校長符合這條,
前陣子剛出過書,目前是以台大教授借調到北市府的柯P也符合這條。
所以黨的意思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