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爆收媒體數百萬 監院認定管中閔違法

作者: askemm   2018-12-26 08:43:21
※ 引述《ulycess (ulycess)》之銘言:
: ※ 引述《chachabetter (chachabetter)》之銘言:
: : 4.附註、心得、想法︰
: : 請問一下熟公務員法的板友,長期投稿算是兼職嗎?
: 銓敘部91.2.7部法一字第0912107038號書函
這函被板友打臉這點就不講了。
我們來看教育部網站對公務人員兼職的解釋彙整表就好:
https://tinyurl.com/ybgamr83
編號第69:
銓敘部 101年 3 月 3 日部法一字第1013569828號電子郵件
關於公務員得否發表著作或授權專利而收受報酬一節:
依司法院 32 年 4 月 28 日院字第 2508 號解釋文略以,
公務員在報紙雜誌投稿或著作書籍出版收受報酬,或編輯研究學術的雜誌刊物,
均非服務法第 13 條第 1 項所謂經營商業。
管校長符合這條,
前陣子剛出過書,目前是以台大教授借調到北市府的柯P也符合這條。
所以黨的意思是....?
作者: downtoearth (東方耳號:)   2018-12-26 08:46:00
對齁 柯P 的書在選前才開賣
作者: sheekat   2018-12-26 08:47:00
到底跟管中閔有什麼深仇大恨
作者: huangjyuan (Bryyuan)   2018-12-26 08:48:00
所以這個也是一大串粽子啦 確定要打?
作者: c1951 (QQ)   2018-12-26 08:49:00
要打這個可以 按照和管同樣標準 藍綠一起抓 別雙標就好
作者: wasely   2018-12-26 08:49:00
覺青會說不能說為什麼不抓別人只抓我
作者: newPipe (Ronaldo7)   2018-12-26 08:50:00
第14條的兼職行為?你這是解釋商業經營
作者: weijing (綠茶半糖去冰不加塑化劑)   2018-12-26 08:50:00
應該可以整理豬油這一年來抹黑管中閔一覽表了,印象中好像有個說管某年去對岸某校非法兼職,結果被抓到時間點居然落在該單位成立之前的
作者: mrlcoco   2018-12-26 08:59:00
卡管續打 2020年綠營又要失分了
作者: bottger (我愛任時完)   2018-12-26 09:50:00
突然想到,黃益中開直播節目也是兼職吧....
作者: kk2025 (kk2025)   2018-12-26 10:36:00
幫糾正一下,公服法13跟14條規範的目的不一樣,所以沒有13條沒違反就直接推定沒違14條,這兩條沒絕對關係我就念這塊的你也幫幫忙...通常這兩條會一起討論只有在NPO才會直接討論14條,是誰教你沒違反13條就直接不違反14條?講白點這爆料的記者也是完全搞不清楚狀況,寫稿跟出書都是
作者: ss880509 (千面)   2018-12-26 10:46:00
問一下K大,所以這樣到底算不算違法兼職?
作者: kk2025 (kk2025)   2018-12-26 10:46:00
歸類在13條的經商,因為13條就是在處理經濟活動行為,但14條是在處理"執行業務"的兼職,跟13的經濟行為完全不相干當然不違反兼職也沒經商營利問題...寫稿拿稿費跟出書早就被銓敘部認為合法了,至於有沒有兼職就看有沒有常態性固定性,長期反覆實施...除非被抓到固定禮拜幾出專欄不然沒事
作者: gourmand (Ignis ardens)   2018-12-26 12:18:00
函釋有說專欄可以,我已經整理好了:#1S8lkSJJ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