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前提:
兩人合法的遴選與任用
管校長
合法選為台大校長DPP政府為
了卡管多次指管抄襲與利益輸
送,但法院判決無此事件,最
後DPP以程序瑕疵硬是卡管一
年,田雲凡等一干覺青紛紛大
喊程序瑕疵重啟遴選,最終在
葉部長良心發現下合法上任。
口譯哥外派
合法任用,但許多人質疑破壞
文官制度,學經歷不足以服
人,但覺青及其支持者說,一
切合法,任何質疑的人請閉
嘴。
請問同樣合法的事情為何不能讓兩人好好的上任,或者兩人同樣暫緩上任直到疑問都釐清
再說呢?
到底是不是顏色不同造成兩件事情完全不同的結果?
不過可以理解,卡管一年,他還有三年,卡口譯哥一年,可能之後就沒了,所以急著讓他
上任吧。
不過我說口譯哥,口譯一場三萬元起跳,我一個月接十場就屌打了,何必去美國買不起家
具,還是回來台灣爽爽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