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ossSB (小大)
2019-02-10 11:48:38很簡單
不必形式上的黑名單
請記者 部落客 IG主去幫忙報導 (你懂得)
該怎麼寫就怎麼寫
一切盡在不言中
還有人在那邊法律法律
..........
法律沒罰則,黑名單反而比較有用直接在店門前,公告這家是黑店可能比較有效
這個公告誰來做?政府? 沒法律依據民間? 我還不告死你
網路上的回報平台用個影片檔基本上完全沒犯法是要怎麼告 ..
作者:
GIE13 (GIE)
2019-02-10 12:04:00我看到有人好急喔 每篇都要黑
我就說我在這家店買了甚麼甚麼甚麼店家收我多少錢..其他就後續消費者自己評估就好啊 ..
這篇就我是原原PO啊,來回應也很正常覺得我很急,那我都不要回?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9-02-10 12:15:00沒法源,靠韓導自己列人家黑店,店家可以告誹謗吧
這篇正解啊 不是列黑店 是列入”沒有標價”店家陳述事實不加入情緒字眼又不違法只要平鋪直敘寫去哪家店夾了多少東西被收多少錢
作者: ItjustLove (只是愛你 ) 2019-02-10 12:30:00
是搞到法院查封嗎?為什麼要公告在店門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