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李佳芬聲明如下:
: : 1.從過去即使到現在,我個人一直都很尊敬黃光芹女士,認為她是一位非常專業的媒
體
: : 。出書的訪問過程雙方互動一直相當愉快,我們夫妻也一直把她當成好朋友般對待,
因
: : 在沒有簽任何合約的狀況下就接受了訪問,這是基於全心的信任。
: : 2.至於版權相關,黃光芹女士主動表達要放棄版權,只要撰稿的工本費,因此後續由
我
: : 人支付給予黃光芹女士新台幣20萬元做為稿費,也非常感謝她的費心。
: : 3.至於海外版權部分,這本書我們從未授權任何海外版權。其他法律問題,將委由律
師
: : 究。
阿是說
這本書也不是你韓家的口述傳記
書內有黃光芹的整理和其他人採訪
前面版友說的 常規上版權應該歸撰稿者
黃光芹是你們夫妻的好朋友
沒跟你們談合約
主動把版稅(版權?)讓給你們
第一版就賣了150萬 你拿了130萬
黃光芹跟你們夫妻這麼好
她也沒曲解你韓導要不要選總統的意思
採訪影片都還找的到優
韓導自己曖昧幾個月不講明
放任狂韓粉當初圍攻她
罵她貪財罵她小孩
阿你們夫妻兩個去哪了???????
有沒有幫忙講過話??????
阿幹你們當初就想選總統了啦
還想騙喔
幹還敢說黃光芹是好友
噁心死了一家子戲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