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無明)
2020-05-22 17:55:54順帶補充,新華社報導支持增修法律一方時的寫法如下:
一、香港中聯辦發言人談全國人大會議涉港議程:補國家安全漏洞 保「一國兩制」前途
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發言人5月22日表示,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
議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
機制的決定(草案)》,這是堵塞香港國家安全法律漏洞的必要之舉,是確保「一國兩制
」行穩致遠的治本之策,充分體現了中央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強意志和堅定決心,充分
體現了對香港整體利益和香港同胞根本福祉的堅決維護和最大關愛。
發言人表示,自非法「佔中」和「修例風波」以來,香港反對派及本土激進分離勢力勾連
外部勢力屢屢突破底線,讓「一國兩制」實踐面臨嚴峻挑戰,令國家安全受到嚴重威脅。
一些人公然鼓吹「港獨」,叫囂「武裝建國」「廣場立憲」「為美國而戰」,侮辱和焚燒
國旗,污損國徽,衝擊中央駐港機構和特區政權機關。他們當街縱火,四處投擲汽油彈和
燃燒彈,破壞程度不斷升級,已經呈現本土恐怖主義特徵。這些行為使香港國土安全、政
治安全、公共安全遭受嚴重衝擊,香港法治和市民生命財産受到嚴重威脅。香港面臨回歸
以來最嚴峻局面,「一國兩制」列車面臨脫軌的危險。
發言人指出,對于香港特別行政區來説,維護國家安全是「一國兩制」的應有之義,是「
必答題」而不是「選擇題」。「一國兩制」的初心和使命,就是維護國家統一和保持香港
長期繁榮穩定,兩者缺一不可。回歸以來,特別行政區制度得以確立和有效運行,取得舉
世矚目的成就。同時,也遇到新的問題和挑戰,在事關國家安全的重大原則問題上,現實
風險尤為突出。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三條,香港特別行政區對維護國家安全負有無可爭議的
憲制責任。回歸近23年來,特區政府為此不斷作出努力,但在反對派百般阻撓下,有關立
法至今無法完成,使香港成為世所罕見的在國家安全上「不設防」地區。以國家立法的方
式堵住香港國家安全的風險漏洞,建立健全相關法律和執行機制,是維護「一國兩制」制
度安全的迫切需要,也是完善同憲法與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的必然要求。
發言人強調指出,香港出現當前嚴峻復雜局面,與回歸以來維護國家安全立法缺失有著重
要關係。香港一些人與國際反華勢力和「臺獨」勢力相勾結,妄圖推動香港走向獨立或半
獨立政治實體。越來越多的香港同胞清醒看到,這些人的行為不是要民主多一點少一點的
問題、政制發展快一點慢一點的問題,而是要頑固對抗中央全面管治權,衝擊特別行政區
憲制制度,根本上毀掉「一國兩制」。最近在香港抗擊新冠疫情取得顯著成效後,社會各
界迫切期望香港能夠團結起來再出發,這是民心所向,是香港繼續前行的力量。沒有和諧
穩定的環境,怎會有安居樂業的家園!少數政治激進分子企圖「攬炒」香港,綁架750萬
港人利益,執意把香港逼往絕路,對此中央絕不會坐視不管。他們完全低估了中央政府維
護國家安全、維護香港大局穩定、維護香港同胞根本福祉的決心和意志。中央對維護香港
特別行政區的憲制秩序負有最大責任,對維護國家安全負有最大責任,對維護香港的根本
利益和香港同胞的根本福祉懷有最大關切,採取果斷有效舉措,築牢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
國家安全制度屏障,勢在必行,理所當然。
發言人指出,有關香港國家安全立法針對的是分裂國家、顛覆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及
外國和境外勢力幹預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針對的是極少數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的人
,廣大市民依法享有的言論、新聞、出版、集會等自由不受幹預,日常生活不會受到影響
,財産安全繼續得到切實保障。中央政府會始終堅持「一國兩制」方針,切實保障廣大市
民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在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時會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符合法
定職權、遵循法定程序,不會損害一切合法權益。可以想見,反對派及本土激進分離勢力
出于反中亂港的居心,勢必會大肆造謠抹黑、以危言聳聽的慣用伎倆制造恐懼。廣大市民
一定要認清他們的本質,要看到中央維護「一國兩制」的決心和信心,要相信國家安全得
到保障,香港才能發展得更好。
發言人強調指出,中央對港的方針政策始終是為了確保「一國兩制」正確實施,確保香港
長期繁榮穩定。只有國家安全根基牢固,社會大局穩定,才能夠解決經濟民生等深層次矛
盾問題,才能充分發揮「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才能為香港贏得更大發展空間。展望未
來,我們相信香港在國家安全立法的保障下,能夠逐步健全和完善特別行政區制度,譜寫
出經濟繁榮發展、市民幸福生活的新篇章,繼續為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作出獨特而重要貢
獻。
二、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談全國人大會議涉港議程: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
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將為「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築牢制度根基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發言人5月22日就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
會關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發
表談話表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出有關決定,十分及時,十分必要,十分重要,從國家
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將為「一國兩制」行穩
致遠築牢制度根基。
該發言人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是直轄于中央人民政府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維護國家主
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依法防范、制止、懲治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是香港特別行政
區應當履行的憲制責任。在制定香港基本法時,考慮到當時的實際情況,中央政府通過香
港基本法第23條,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
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
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
聯係,體現了中央政府對特別行政區的信任和對香港原有法律制度的尊重。然而,香港回
歸近23年來,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一直沒有完成,而且被嚴重污名化、妖魔化,加上香
港原有相關法律長期「休眠」,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機構設置、力
量配備、權力配置方面存在諸多缺失,導致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實際處于
世所罕見的「不設防」狀態。
該發言人指出,近年來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面臨的形勢日趨嚴峻。特別是
2019年「修例風波」發生以來,「港獨」組織和激進分離勢力在外國和「臺獨」勢力支持
下,公然叫囂「香港獨立」等口號,煽動無底線的「攬炒」,實施觸目驚心甚至具有恐怖
主義性質的暴力犯罪,乞求並勾連外國和「臺獨」勢力赤裸裸地幹預香港事務。這些違法
行徑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嚴重危害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事實表明,
國家安全漏洞大開,全社會都會付出慘痛代價。
該發言人指出,香港自回歸之日起就重新納入國家治理體係,中央政府對維護香港特別行
政區的憲制秩序負有最大責任,對「一國兩制」的全面準確貫徹落實和香港基本法的正確
實施負有最大責任。國家安全立法屬于國家立法權,中央政府通過基本法第23條授予香港
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部分立法權,並不改變國家安全立法屬于中央事權的屬性,也
並不因此喪失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應有的責任和權力。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面
臨嚴峻局勢且無法自行完成維護國家安全有關立法的情況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為國家
最高權力機關,根據憲法賦予的權力作出有關決定,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
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問題作出原則性規定,並授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
定相關法律,是必然選擇,理所當然,天經地義。
該發言人指出,維護國家安全是「一國兩制」的核心要義。「一國」是「兩制」的前提,
「兩制」從屬和派生于「一國」。「一國」最重要的要求,就是維護國家的主權、統一和
領土完整。國家安全得不到保障,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也無從談起。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
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是依法治港、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
全會有關決策部署,推進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有效防控國家安
全風險的當務之急,是確保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和長治久安的治本之策,是為「一國兩制」
行穩致遠築牢制度根基。
該發言人強調,此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有關決定授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
定有關法律,針對的只是那些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的行為以及外
國和境外勢力幹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的活動,不僅不會影響到香港居民依法所享有的各
項權利和自由,包括遊行集會的自由、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等,而且會使香港廣大居民的
合法權利和自由在安全環境下得到更好行使。「一國兩制」方針不會變,香港實行的資本
主義制度不會變,高度自治不會變,法律制度不會變,外國投資者在香港的利益將繼續依
法得到保護。在國家安全得到切實保障的情況下,香港必將發展得越來越好。
該發言人表示,香港是中國的香港,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的意志堅如磐石,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全面準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的決心堅如磐石
。歷史終將證明,伴隨著「一國兩制」的制度體係在實踐中不斷完善,「一國兩制」這艘
航船必將沿著正確的航向乘風破浪、行穩致遠!
三、林鄭月娥:特區政府支持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
制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22日表示,特區政府支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全國人民代
表大會關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
》。
林鄭月娥在當日發表的聲明中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
是直轄于中央人民政府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的地方行政區域。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
利益是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要求,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職責所在,也關乎全體香
港居民的切身利益。鑒于香港特別行政區面臨的國家安全局勢日趨嚴峻,而特區行政、立
法機關難以在一段可見時間內自行完成維護國家安全有關的立法,特區政府支持全國人大
審議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
林鄭月娥強調,特區政府留意到決定草案針對的只是那些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
實施恐怖活動的行為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幹預香港特區事務的活動。這些恰恰是過去一年
不少香港政商界和廣大市民極度擔憂的情況,亦令大家對國家安全的重要性有更深切體會
,並要求特區政府積極應對。
林鄭月娥指出,2019年6月至今的修例風波所涉及的暴力不斷升級,更出現多宗爆炸品及
槍械案件,構成恐怖主義活動的風險,嚴重危及公共安全。這期間,鼓吹「港獨」「民主
自決」的組織煽動示威人士,特別是青年人,公然侮辱和焚燒國旗、污損國徽、衝擊中央
駐港機構,並策劃動員所謂「國際支持」,幹預香港事務,詆毀「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
踐和公然挑戰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的權威。另一方面,部分政團人士亦多次揚言要癱瘓特
區政府,還有部分人士乞求外國幹預香港事務,甚至對香港實施制裁。這些行為已嚴重觸
碰「一國」原則的底線,破壞中央和特區的關係,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及挑戰中央權力和基
本法權威。
林鄭月娥認為,全國人大審議作出決定草案的根本目的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維護香港繁
榮穩定,從而更好地保障香港廣大市民的合法權益和自由。深信全國人大常委會稍後制定
的全國性法律,旨在切實有效防范和遏止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並懲治嚴重危
害國家安全的「港獨」分子和暴力分子。決定草案和有關全國性法律的制定將建立健全香
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不會影響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項權
利和自由,也不會影響香港司法機關行使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林鄭月娥表示,決定草案通過後,香港特區政府將全力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盡快完成有關
立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確保香港在「一國兩制」下的長期繁榮穩定。
從根本上來說,我一點都搞不懂
這個修法,真能避免讓香港變相出現「一國一制」的慘況嗎?
美化言辭之形式,還真做得到位、一滴不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