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之銘言:
: 我直覺以為三倍券 = 消費券 其實不然
: 我們先把3000塊和消費券的3600當作一樣都3000塊好了
: 1.消費券
: 我繳稅給政府 政府吐還給我3000
: 店家賺3000我拿3000元商品
: 振興效果 = 3000 x 2300w
: 2.三倍券
: 我繳稅給政府 政府吐還給我2000
: 我從錢包拿出1000
: 店家賺3000我拿3000元商品
: 振興效果 = 3000 x 2300w
: 假設三倍券跟消費券一樣用強制消費 (消費券沒有人故意不用吧...)
: 不就等同
: 我除了平常的繳稅 還多繳1000給政府 政府才要吐還我3000?
: 當然喜歡朝三暮四的綠猴猴們會說
: 不爽不要用啊
: 不用的狀況
: 我一樣繳稅 政府卻不吐還我2000 等於我在幫綠猴猴付錢
: 用的狀況
: 我多繳1000的稅 得到跟馬囧消費券一樣的東西
: 結論
: 三倍券等於變相加稅1000 幫全國振興經濟
: 是否?
應該用目標的達成多寡來看高低吧
這兩個政策目標都是增加"額外"消費
這額外的錢不只來自政府 也來自民眾口袋
所以該從整體面來看
估算這兩個方法有政策和沒政策的差距來比較優劣
才是評估的方法
至於個人怎麼樣 你不想花1千去領那就不要領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