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DRMIX (約翰.史密斯)
2020-06-02 13:51:19※ 引述《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之銘言:
: 我直覺以為三倍券 = 消費券 其實不然
: 我們先把3000塊和消費券的3600當作一樣都3000塊好了
: 1.消費券
: 我繳稅給政府 政府吐還給我3000
: 店家賺3000我拿3000元商品
: 振興效果 = 3000 x 2300w
: 2.三倍券
: 我繳稅給政府 政府吐還給我2000
: 我從錢包拿出1000
: 店家賺3000我拿3000元商品
: 振興效果 = 3000 x 2300w
: 假設三倍券跟消費券一樣用強制消費 (消費券沒有人故意不用吧...)
: 不就等同
: 我除了平常的繳稅 還多繳1000給政府 政府才要吐還我3000?
這點就有差了
以前的消費券
是不管你有沒有繳稅的人都可以領
對有繳稅的人來說會不公平
因為平平是國庫的錢
沒繳稅的人拿那些錢就真的是賺
而三倍券對平常在繳稅的人來說 仍然都一樣
但對平常沒繳稅的人來說
這1000元 至少是補了國庫支出的一小塊
如果是以稅的方向來看
三倍券至少起了這個作用
: 當然喜歡朝三暮四的綠猴猴們會說
: 不爽不要用啊
: 不用的狀況
: 我一樣繳稅 政府卻不吐還我2000 等於我在幫綠猴猴付錢
: 用的狀況
: 我多繳1000的稅 得到跟馬囧消費券一樣的東西
: 結論
: 三倍券等於變相加稅1000 幫全國振興經濟
: 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