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轉錄標題︰這就是專業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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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facebook.com/kchuang2013/posts/2874200762807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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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轉錄來源︰ 黃國昌個人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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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轉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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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專業監督
大巨蛋核發建築執照,引起很多批評。
迄今為止,林洲民所點出的問題,最為專業具體,連目前的台北市都發局也承認問題的存
在。
也就是:大巨蛋既然違反《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97條與第127條之規定,為
何依然核發建築執照?
具體而言,內政部營建署針對大巨蛋,於今年5月6日所認可之「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
」,並未排除《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第97條與第127條之適用。也就是,針對該二
條所定之事項(關於安全梯、避難層之要求),大巨蛋必須符合規定。
針對林洲民的質疑,台北市都發局一方面證實,大巨蛋所存在的建築技術規則問題,並未
列入台建中心審查;然而,在另一方面,對於為何未納入審查,都發局長黃景茂卻又無法
解釋,僅對媒體表示「這次建照變更,會附註建築技術規則第97條、第127條的事項」。
我認為,洲民兄所提出的質疑,不僅專業,亦十分合理。
台北市都發局有必要站出來向台北市民釋疑:過去是否曾有「明知不符規定,卻還是先發
建照,再加註記」的前例?目前這樣處理,是否是便宜行事的獨厚遠雄企業?
註:關於台北市都發局回應的媒體報導《獨/大巨蛋有未解題? 北市都發局:恐要重送
台建中心》
https://udn.com/news/story/7323/4653237…
https://imgur.com/09McmvI
https://imgur.com/IWhCmwV
4.附註、心得、想法︰
所以是啥意思啊? 有沒有內行的人來說文解字一下,97條跟127條到底在講什麼? 這樣子
的意思是建照可能沒那麼快下來囉? 哎呀呀,我建議這些柯黑別再卡柯了,爛蛋不能爛下
去啊? 要不然要拆掉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