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渴起來喝水,吃著昨天買的全聯生土司,滑一下ptt打算再回去睡,
沒想到看到這種缺乏民主知識的論點,來回一下。
我相信這不是惡意,只是對民主政治歷史的無知。
※ 引述《octopus4406 (塔可塔可)》之銘言:
: 推 lunarblue: 某些黨少些作秀廢話,例如都已經逐條表決了,還每一條 07/22 01:08
: → lunarblue: 上去進行"廣泛發言"(就是不針對該條目的發言),重點那 07/22 01:09
: → lunarblue: 些廣泛發言還都是重複的論點,到底是要講幾次??真要做 07/22 01:10
: → lunarblue: 秀,也沒選民會去看這種重複到沒有重點的發言 07/22 01:10
: → lunarblue: 還輪班拿著助理擬好的稿子上去當讀稿機,會表決那麼久 07/22 01:11
: → lunarblue: 就是某些黨害的(以上非指時力,時力大多都是針對發言) 07/22 01:11
: → lunarblue: 杯葛都杯葛成這種模式,除了累死自己累死同僚累死工作 07/22 01:13
: → lunarblue: 人員外,一點效果也沒有,輪班搞這種最可惡了 07/22 01:13
先講一個英文單字:「filibuster」
wiki上面的解釋:
狹義是議會中居於劣勢的一小部分甚至單獨一位議員,無力否決特定法案、人事,或為
達到特定政治目的時,在取得發言權後以馬拉松式演說,達到癱瘓議事、阻撓投票,逼
使人數佔優的一方作出讓步的議事策略。
而廣義的冗長辯論,則是議會中議員利用議事規則漏洞作冗長演講為主,並用各種方法
輔助,以達到拖延會議進程的一種議事策略。該策略通過發表超長辯論而達到拖延表決
或者拖延會議進程的目的。
這個詞中文翻成「費力把事拖」,就是字面上這樣,「拖」。
這種在議會杯葛議事程序的手法,是起源於英國,後來在美國發揚光大,
少數黨用來杯葛法案與阻撓議會程序的一種手段就是這個「費力把事拖」。
美國最近一個有名的「費力把事拖」是在2013年,
Ted Cruz一個人連講了21小時,沒有休息,沒有上廁所。
1950年代民權法案時,有過一個人拖了24小時,被醫師叫他下來的紀錄。
甚至有一個黨輪番上陣,拖了75小時等等各種花式玩法。
在台灣,過去因為有黨團協商,大喬小喬來決定,所以沒什麼人玩這招。
現在大喬沒了,剩下喬柯的小喬柯建銘,時代力量就選擇這樣玩,算是很合理。
而且台灣國會有發言時間限制,也是為了避免有人效法民主國家這個傳統來拖延議事。
總之,"費力把事拖"這算是一種民主政治議會制度下所產生的必然產物。
也是少數黨行使議會參與跟議員權力的方式。
批評「一點效果也沒有,輪班搞這種最可惡了」,
就像是柯文哲認為民主沒效率一樣,都是對民主政治缺乏認知的言論,蠻可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