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以拿到博士學位的過來人的經驗
個人對寫論文也是頗有心得
真的用心去人工檢驗和比對了李小姐的論文
李小姐的論文和雷政儒的論文以及童先生的文章
都是公開資訊,可以查詢
個人下班之後還特別花時間研究,反覆檢證
得出的的結論是李小姐確實涉嫌抄襲
媒體報導的沒有錯,鐵證如山
我講話絕對負法律責任以及學術上的責任
現在不要管其他人怎樣了
李小姐自身的問題很大
而且就算其他人怎樣
難道警察抓到妳闖紅燈 會因為別人有闖紅燈就不罰妳嗎
違法者不得主張不法之平等,已有明文
在此鄭重呼籲李小姐不要再硬凹
有錯就認錯
該道歉就道歉
為台灣學術界留下最後的顏面
而且我認為這是超越黨派的
涉嫌抄襲跟政治無關
應該就事論事
只要尊重學術倫理和法律的人
都應該遵從的共通價值
大家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