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279365
2.新聞來源︰
自由電子報
3.新聞內容︰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國軍少將朱建群擔任軍備局生製中心202廠廠長期間,涉嫌指
示3名軍士官浮報詐領2788萬餘元獎金,4人再各別分得11萬、9萬、7萬、4萬元獎金,新
北地檢署今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朱及3名軍士官。
依「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規定,年度決算如有賸餘,可自基金發放營運績效獎金給
全廠軍職人員及聘僱人員,但績效獎金須先分配給聘僱人員,才能再提撥給軍職人員。
起訴指出,2015年間,朱建群明知202廠當年預估賸餘不足,達成發放聘僱人員4個月績效
獎金門檻,無法再分配給軍職人員,自製「甲車自動滅火系統」也尚未研發完成,因自製
產品成本較低廉,若以自製產品成本計算銷貨收入,可提高當年度賸餘並進而加增全廠營
運績效獎金核發,竟指示王、帥、林姓三名軍士官製作不實單據及假帳,以自製產品名義
交付35套滅火系統給209廠,但實際卻是向外購買,藉此虛增4000多萬賸餘,致使軍備局
獎金人員誤信202廠營運績效佳,而核發2788萬餘元績效獎金。
庭訊時,王姓等3名軍士官坦承犯行,並繳回全部犯罪所得,檢方檢建請法院減輕其刑,
另因三人供述得以追訴正犯,檢方建請依證人保護法予以免除其刑。
4.附註、心得、想法︰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今天依照貪污治罪條例
起訴少將朱建群等4位被告
除了朱少將以外 其他3位被告均坦承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