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想請教大家主觀上
怎麼看待台、美社會價值觀的差別?
比如把公眾人物外遇
也就是對婚姻不忠
性騷擾
和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
對小女孩做出不當的接觸
接受不當的性招待
私生活混亂
等等
通通算做是公眾人物私德、私領域的行為的話
台灣、美國相比較
哪個社會對私德的標準比較高?
或者更進一步說,
想要爭取擔任最高公職
比如爭取擔任總統這個職位
例如美國總統或台灣總統,
私德的重要性如何?
美國人會認為私德重要嗎?
在台灣,答案好像偏向YES
許多人還是有點在意私德
公眾人物一旦有外遇或有性騷擾
台灣輿論似乎都不太客氣
比如吳育昇、陳為廷等人
或者說,將私德跟公領域可以分開?
看得是一個人在公領域、在政策上的表現
只要能把公共事務管理好
晚上回家或私底下到底私生活怎樣
美國人其實是無所謂的?
正方可能覺得,就像柯林頓總統
在白宮搞婚外情玩弄女實習生
但也沒事,卸任時民調還很高
確實,柯林頓任內經濟表現很好
民眾滿意度確實很高
從這點看,美國人觀念似乎是很進步、開放的
但也有反方認為,
美國人還是有很多人重視『家庭價值』
私生活混亂或是亂倫、敗德、戀童癖等行為
在這些人心目中看來就不是一個優秀領導者該具有的品格
這是比較傳統的觀點
究竟何者為真?
而大家又覺得美國人對公眾人物私德的標準
比起台灣來說是高?還是低?
請教大家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