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yoerious (面具)》之銘言:
: 「柯文哲認為,進口到台灣的瘦肉精豬肉,是在理論上足夠安全,當然也沒有要求無限上綱
: ,意思就是說知道這是含有瘦肉精豬肉,要買就買、不買就算了,這叫自由選擇權利,他
: 不希望說人民沒有選擇的權利。」
: 柯文哲認證萊豬足夠安全,
: 不過既然足夠安全還要標示就是自打臉了;
: 很安全的動物用藥幾千種,難道通通都要標示嗎?
: 所以就是為反而反,搞政治操作而已。
痾...,所以足夠安全跟標示的衝突點在哪啊?
照這邏輯,有機農產品也不需要標示了,反正無機的足夠安全
基因改造食品也不需要標示,反正足夠安全
食品營養成分也不用標示,反正足夠安全
標示明確一點讓使用者可以選擇不是壞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