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墘站那邊之前就有大坪數的沒人要租最後被處分掉,
當時六戶總共賣了1.63億被捷運局拿去還債,
一戶差不多2700萬,
換算下來月租四萬的話要租56年才會有2700萬。
所以你真以為這種大坪數的是要拿來租的?
傻啦?
都有前例可參考了,
當然是要以賣掉賺錢為目標好嗎?
這樣才能製造阿北好會賺錢還錢財政紀律好棒的假象啊XD
而且明倫宅的條件絕對還可以賣得比港墘好。
講難聽一點,
付得起這個價位的人會想去住社宅?
民眾黨的那些高階主管要不要身先士卒去租一下啊?
社宅用料好所以租貴正常,
啊人家那些真。豪宅用料是會比你差逆?
我講話就是這樣,4%仔高不高興隨便你。